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跟人在巷子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有報警 因為該路口沒有號誌燈 警察過來只是做筆錄而已 他說假如要釐清誰對誰錯 要我們去申請車禍鑑定 然後就說他還要趕攤 就走了@@
因為車禍 我是沒受傷 車子沒什麼大礙只是側條稍微壞了而已 對方 膝蓋瘀青 車子也只有煞車桿斷了而已
我跟對方說 沒什麼大礙不然就私下和解就好 對方也說好 說有保險可以賠
但…要申請保險理賠 是不是就要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出來才可以?
印象中 之前親戚有去申請過 申請車禍鑑定好像要上千元
不知道小弟有沒有記錯…
2. 要申請保險理賠,必須先確認雙方的保險內容,強制險(不論肇責歸屬,且只賠體傷不賠財損)及第三責任險都是只賠對方不賠自己
3. 依樓主之敘述,對方僅極輕微體傷,且事故當時有報警處理,故若事後對方未提出更多體傷賠償要求,則強制險保額應足以支付其體商賠償(對方須提供就醫單據),至於雙方財損,因此案雙方損失不大,應可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其實如果雙方財損都極輕微且都無異議,建議乾脆直接簽訂和解書,或各自自掏腰包賠償對方,這樣反而省時省力),若需申請肇責鑑定,則申請費用是$3000,且該費用可於責任歸屬判定後由事故雙方依責任歸屬比例分攤。
以上,共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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