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
祝各位萬事如意
八卦肥宅 wrote:
是這樣的最近車禍我...(恕刪)
受傷 不一定 會馬上表現出來
當下 驚嚇 或是 腦內啡 腎上腺素分泌之類的
有可能 不覺得痛
我當兵時 甲級操演 忙到不行
從艙底 上來甲板 拿東西時
經過 副長跟測考官時 被叫住
才注意到 我右手臂都是血
我也撞過人 對方 送到醫院時 醫生說只是皮外傷
結果 半夜通知說 腦出血 緊急轉院 開刀
我小時候 在家幫忙 被輸送帶的皮帶 絞到小拇指
沒斷 可是 當下 不覺得痛

就算 他沒受傷 也能告 但是 告不告的成 就另當別論
強制險 不分肇事責任 有收據就理賠
但是 只限體傷 財損不理賠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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