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國道1號楠梓到大安溪限速110公里
所以小型車的合法安全距離是55公尺
也就是公里數的一半,單位換成公尺就是合法安全距離
那假如一台車有超速,假設開到160公里
但仍然只保持55公尺的安全距離
那在收到超速罰單的同時,可以再吃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因為160必須有80公尺的安全距離
但安全距離的法定上限是否會被道路速限綁死,導致該超速駕駛僅違規超速一項,而未違反未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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