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法定安全距離是否會隨著車速增加而增加?包括超速時也是?

舉例國道1號楠梓到大安溪限速110公里

所以小型車的合法安全距離是55公尺

也就是公里數的一半,單位換成公尺就是合法安全距離


那假如一台車有超速,假設開到160公里

但仍然只保持55公尺的安全距離

那在收到超速罰單的同時,可以再吃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因為160必須有80公尺的安全距離

但安全距離的法定上限是否會被道路速限綁死,導致該超速駕駛僅違規超速一項,而未違反未保持安全距離?
2018-08-31 20:32 發佈
一個小路人 wrote:
舉例國道1號楠梓到大...(恕刪)


開到一百六跟安全距離不足還有什麼關系xd

一個小路人 wrote:
舉例國道1號楠梓到...(恕刪)


安全距離是用攝影機及用人拍照取締
超速則是測速機跟用人測速拍照取締
機器在不同地方不能同時取締
而人也不能同時拿兩台機器
所以不會同時犯兩條,但有機會在兩個不同地方開單

天橋上拍車距的不也會舉發超速嗎?
都拿雷射槍出來打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那在收到超速罰單的同時,可以再吃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因為160必須有80公尺的安全距離
但安全距離的法定上限是否會被道路速限綁死,導致該超速駕駛僅違規超速一項,而未違反未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所謂安全距離是跟前車保持的距離.台灣目前好像只有雙白線不得變換車道.只能乖乖跟著前車行駛才有強制安全距離.如果160還有前車可以跟就是競速飆車.罰則比未保持安全距離還重..

要捐國庫的罰則政府比你還厲害.你不用替政府擔心!官員不是笨蛋.台灣到處塞車.高速公路一般虛線如果照你說的安全距離強制執行.可能會官逼民反!
一個小路人 wrote:
舉例國道1號楠梓到大...(恕刪)



160跟車?
huang635555 wrote:
160跟車?

是的,樓主真可愛,直接開兩車競速比較罰的多。
一個小路人 wrote:
那假如一台車有超速,假設開到160公里

但仍然只保持55公尺的安全距離

那在收到超速罰單的同時,可以再吃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因為160必須有80公尺的安全距離

但安全距離的法定上限是否會被道路速限綁死,導致該超速駕駛僅違規超速一項,而未違反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能舉證超速
又能舉證沒保持法定安全距離
就兩張都開啊
沒有舉證要怎麼開呢?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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