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害6死 阿羅哈駕駛判4年2月


發生在去年九月,阿羅哈客運在國道撞護欄,導致六死十傷的車禍,檢察官當初調閱監視器認定,駕駛吳恊松是在車速破百的情況下低頭找物品,才會沒有注意到前方車況釀禍,因此用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而橋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吳恊松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兩月,可上訴。

六條人命才判四年多,一條人命都不用一年!

低頭害6死 阿羅哈駕駛判4年2月
2018-08-29 12: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阿羅哈 駕駛
為冤死的人默哀,交通意外死亡真不值,可憐的台灣人
jay2296 wrote:
六條人命才判四年多,一條人命都不用一年!...(恕刪)


因為一個行為所以僅論一罪

否則你一次撞爆300萬人,但你了不起活120歲,照你這樣算不就划算至極

記者標題看太多了才會做出這種結論吧

業務過失本來就不重了
重點是賠多少錢
路過回答

先替死傷著.再次致上默哀

車禍路段.個人常經過
對於此事故.感到生氣氣憤的是
駕駛第一時間.不敢承認.面對
說謊是為閃車

實際.非因閃車而車禍
監視畫面呈現
是因.低頭分心做別的事(找物).抬頭發現跟前車太近時.才急打方向盤.而撞上護欄.翻車...
潛出水面 wrote:
因為一個行為所以僅...(恕刪)


其實撞爆了2200萬人也不過死刑一條
然後再證明無行為能力判決又不一樣

讓我想起「情書」的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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