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九月,阿羅哈客運在國道撞護欄,導致六死十傷的車禍,檢察官當初調閱監視器認定,駕駛吳恊松是在車速破百的情況下低頭找物品,才會沒有注意到前方車況釀禍,因此用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而橋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吳恊松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兩月,可上訴。六條人命才判四年多,一條人命都不用一年!低頭害6死 阿羅哈駕駛判4年2月
jay2296 wrote:六條人命才判四年多,一條人命都不用一年!...(恕刪) 因為一個行為所以僅論一罪否則你一次撞爆300萬人,但你了不起活120歲,照你這樣算不就划算至極記者標題看太多了才會做出這種結論吧
路過回答先替死傷著.再次致上默哀車禍路段.個人常經過對於此事故.感到生氣氣憤的是駕駛第一時間.不敢承認.面對說謊是為閃車實際.非因閃車而車禍監視畫面呈現是因.低頭分心做別的事(找物).抬頭發現跟前車太近時.才急打方向盤.而撞上護欄.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