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因完全沒有處理過這類相關事情,故發生後有點慌張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請各位多幫忙謝謝
事情經過:
今年4月份出了車禍 ,我為機車 ,對方汽車,
我直行 對方為橫向車..因已做車禍鑑定 直接把鑑定內容打上來
16分0秒兩車進入入口,16分01秒我方車道燈號由紅轉綠燈,16:02肇事
判決結果 雙方皆闖紅燈,
就是說 我在紅轉綠的時候過了路口 不過我的車速大約只有30, 對方車速應在50~70
因只有我受傷 對方沒事 ,我的後十字韌帶斷裂,半月板受損..這個月才開完刀 ,手術費用要10萬
受傷到現在都未上班 因上班地方需長期站立,
想問各位大大兩個問題
1:車禍鑑定那份覺得得還可以申訴嗎?筆錄部分除我 對方 還有路上的證人都是說汽車闖紅燈,
2:如果就照著這份鑑定,因對方沒有和解意願,後續是否該一樣提告過失傷害 ,這樣是否一樣為5:5的肇事責任
感謝用心回答的人,我非討拍只是不知如何做尋求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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