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沒畫紅線就可以停得理直氣壯, 那找停車位的都是傻子?
今天見證只顧自己方便就好的下場...
第一次覺得拖吊車司機好親切...



補充說明一下: 沒畫紅線, 沒有其他違規事項, 但擋到裡面的車子, 沒留電話, 警察也找不到人, 就拖走了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倘若未繪設禁止停車標線而遭擋道者,可先請轄區派出所員警協助查詢該車籍,通知車主駛離,如無法通知時,得視有無構成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之具體違規事證,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予以舉發拖吊。"

cavin wrote:
法律沒有說讓機車能出來就可以停,條文是妨礙人車通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