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書醫生開立需休養6個月與專人照顧1個月。
初判表(圖一)與現場圖(圖二),肇責在對方,我方無肇責,但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1.作筆錄時警察有開對方A逆向罰單,事後A去監理單位申訴,說他是從(圖三黑線標示)轉入,該處地面標示不清,結果紅單被撤銷了,也因當時處理警察並沒有調閱監視器看他的行徑路線,所以現在已死無對證(監視器只保留一個月),就算當大家都知道每天都有一堆抄捷徑逆向違規的。
所以初判表上沒有註明對方違規逆向或是行駛單行道,但有疑問的是實際上該條就為單行道也屬違規,卻因罰單被撤銷而不能記載,所以我等於被監理單位黑了,有辦法申訴嗎?
若有任何指點在麻煩各位大家幫忙了,謝謝
10/4 更新紀錄
因對方不聞不問在9月中至警局提告過失傷害,對方去做筆錄時也提告我,說他有擦傷之類,很擔心最後我也會有甚麼因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唉,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法律扶助也有去詢問過了,得到的答案就是只能看法官怎麼判.....
![[請教] 被逆向車撞上的車禍](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808/mobile01-1c717a5524df1e2d3a9a80f6fe4169f9.jpg)
![[請教] 被逆向車撞上的車禍](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808/mobile01-939068096adc10cbd3194e97daa269c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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