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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被逆向車撞上的車禍

107/6月初發生車禍,雙方皆為機車,對方A車逆向(車速頗快)從小巷出來路口直接撞上我左側,在完全沒看到對方的狀態下我就飛出去了,造成我左鎖骨骨折,右手腕骨折,全身多處挫傷與撕裂傷,對方似乎沒事,還移動車輛破壞現場,當下一起上救護車前往醫院,急診時在旁明顯看到我的傷勢,卻連一句關心也沒有,更別說歷經開刀住院與多次回診,不聞不問。
診斷書醫生開立需休養6個月與專人照顧1個月。
初判表(圖一)與現場圖(圖二),肇責在對方,我方無肇責,但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1.作筆錄時警察有開對方A逆向罰單,事後A去監理單位申訴,說他是從(圖三黑線標示)轉入,該處地面標示不清,結果紅單被撤銷了,也因當時處理警察並沒有調閱監視器看他的行徑路線,所以現在已死無對證(監視器只保留一個月),就算當大家都知道每天都有一堆抄捷徑逆向違規的。
所以初判表上沒有註明對方違規逆向或是行駛單行道,但有疑問的是實際上該條就為單行道也屬違規,卻因罰單被撤銷而不能記載,所以我等於被監理單位黑了,有辦法申訴嗎?

若有任何指點在麻煩各位大家幫忙了,謝謝

10/4 更新紀錄
因對方不聞不問在9月中至警局提告過失傷害,對方去做筆錄時也提告我,說他有擦傷之類,很擔心最後我也會有甚麼因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唉,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法律扶助也有去詢問過了,得到的答案就是只能看法官怎麼判.....


[請教] 被逆向車撞上的車禍

[請教] 被逆向車撞上的車禍

[請教] 被逆向車撞上的車禍
2018-08-07 17: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逆向車
一組DIY 4000有找的高畫質雙鏡頭行車攝影機都不裝

事後在這邊問來問去有比較好嗎?

單行道出口,一般都會寫禁止進入、跟出口交會的另一條路,都會掛上禁止左轉或禁止右轉的牌子,跟地上的箭頭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都沒掛牌,那就不是單行道,沒有逆向的問題. 只有路權大小的問題
若無和解的機會
就直接上法院 讓法官仲裁吧!
找個律師 他會讓你會更有利
肇事鑑定這個是非常有可能被掛上肇責的,而且進去開會基本上初判表判誰責任大就是誰錯的多,我自己本來也是無肇事責任的,結果對方申請以後莫名出來一個行經路口未減速的責任,我騎30被對方直接左轉撞飛,減速也無法避免

Diego11599 wrote:
肇事鑑定這個是非常有可能被掛上肇責的,而且進去開會基本上初判表判誰責任大就是誰錯的多,我自己本來也是無肇事責任的,結果對方申請以後莫名出來一個行經路口未減速的責任,我騎30被對方直接左轉撞飛,減速也無法避免...(恕刪)


應該是你做筆錄的時候,答話技巧有問題. 不然就是員警寫的筆錄有問題,你又沒仔細看就直接簽名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應該是你做筆錄的時候...(恕刪)
警方的初判表是無肇事責任的

Diego11599 wrote:
警方的初判表是無肇...(恕刪)


申請鑑定就會參照你當下的筆錄

跟你初判表有沒有肇責無關

yumiffy0822 wrote:
107/6月初發生車禍,雙方皆為機車,對方A車逆向(車速頗快)從小巷出來路口直接撞上我左側,在完全沒看到對方的狀態下我就飛出去了,造成我左鎖骨骨折,右手腕骨折,全身多處挫傷與撕裂傷,對方似乎沒事,還移動車輛破壞現場,當下一起上救護車前往醫院,急診時在旁明顯看到我的傷勢,卻連一句關心也沒有,更別說歷經開刀住院與多次回診,不聞不問。
日前初判表(圖一)與現場圖(圖二)出來了,肇責在對方,我方無肇責,
但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1.作筆錄時警察有開對方A逆向罰單,事後A去監理單位申訴,說他是從(圖三黑線標示)轉入,該處地面標示不清,結果紅單被撤銷了,也因當時處理警察並沒有調閱監視器看他的行徑路線,所以現在已死無對證(監視器只保留一個月),就算當大家都知道每天都有一堆抄捷徑逆向違規的。
所以初判表上沒有註明對方違規逆向或是行駛單行道,但有疑問的是實際上該條就為單行道也屬違規,卻因罰單被撤銷而不能記載,所以我等於被監理單位黑了,有辦法申訴嗎?

2.A 因初判表上我無肇責有跟警察說他不服要去鑑定,目前只能等待開會通知,然後提出問題。警方有說也許鑑定下來我也會變有肇責,因為很少為無肇責的案件,真的是很倒楣被撞還遇到這種人,若真有鑑定會議,我需要準備甚麼嗎?

3.醫生診斷證明開立術後須休養3個月與專人照顧1個月,目前雙手骨折無法工作須請假休養至少3個月,基於對方態度不聞不問還自認沒有錯,申請調解後會直接提告刑事傷害,想請問合理的精神賠償是要列多少呢?
...(恕刪)


看來這個板上都是以二輪為主的較多,沒有四輪違規的文章引不起討論興趣

1.如果在對方行走路線上的路面或轉彎處真的都沒有標示單行道禁右轉或左轉之類的,這算是政府單位的疏失,可以申訴看看,或是要求相關單位負連帶賠償責任

2.並不是很少無肇責的案件,近期因為行車記錄器的普及,駕駛人有證據證明自己完全無違規,有讓無肇責的比例高了一點,但是台灣太喜歡用"應注意未注意"這條,變的也可以強壓一些肇責給沒有違規的駕駛人,尤其是沒有紅綠燈的小巷弄,難釐清的就這樣弄

3.你能夠求償的就是醫藥費/工作損失/或一些其他因車禍受傷產生的費用單據,至於精神賠償的部份,你要求50萬 100萬 200萬都沒差,法官在這方面各有自己的標準,如果沒有醫生診斷證明,說因車禍造成心裡方面影響或問題,這部份即使有判賠也不會有多少
直接找律師或法律扶助,別浪費時間在這邊
Black Ocean大大 謝謝您的建議
1.事後有去詢問過警方與地方代表,得到標示不清的問題除非政府機關承認錯誤,不然通常都會推各一乾二淨,只是監理站既然撤除紅單,不就是自認理虧嗎?大概只能等到上法院時提出了....
2.台灣太喜歡用"應注意未注意"這條,的確沒錯,但是要注意逆向出來的車子,跟注意天上掉下來的鳥屎一樣無法防範的感覺,還好當時家人有想辦法要到民宅自有的路口監視畫面,不然真的是無語問蒼天。
3.醫藥費/工作損失/或一些其他因車禍受傷產生的費用單據,這些都有準備,精神賠償就真的很難評估,在加上骨折後一定會有後遺症,一年後還要拿掉鋼釘,在經歷一次傷口照護等等不便,就算真的拿錢來賠償都不想要再經歷,更何況對方不聞不問,最壞的打算是不幸上法院之後對方擺爛一毛都拿不到...
等行動方便一點會去詢問一下法律扶助的意見,小老百姓應該是沒錢可以請律師,只能靠自己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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