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台中太原路三段出車禍
我直行,對方是一位老人左轉(他在我右前方)
圖一是車禍當下圖片,圖二我怕車子擋住再畫一次


1是我,2是對方
在急診做筆錄後的繪製現場圖
太原路三段這裡是雙向兩線道!
我有問過當時承辦的員警怎麼繪製的跟當初筆錄的不太一樣
但員警給我的回覆是他有他的敘述,由於對方個筆錄是隱私問題
員警也不能透漏給我
想請問大家這樣造責誰多誰少
目前看下圖(感覺後車撞前車的因果),但由於路口監視器故障,我也到附記商家都問過了
已經沒有辦法證明是他突然左轉,這樣還有需要去做交通鑑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