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鬼島荒謬劇!!吸毒開車撞殘闖紅燈機車後座無罪!!

開車的撞飛闖紅燈雙載機車
開車的:剛吸完毒
騎車闖紅燈的:是通緝犯還無照駕駛
被載的:是失蹤人口
這是多麼荒謬的一場戲
名符其實的鬼島
路上一堆鬼在亂竄

為什麼那麼多沒吸毒沒喝酒
撞死闖紅燈的,卻換來應注意而未注意?!
到底這個國家的標準在哪裡?!
=====================================

開車的賴姓男子當下有吸食K他命,被警車一路追逐,從台中追了30公里到彰化的東外環道,而騎車的許姓男子本身就是通緝犯,無照駕駛還載著已經被報失蹤人口的吳姓男子,法官認為許姓男子騎車闖紅燈是肇事主因,而賴姓駕駛的公共危險及過失重傷害都獲判無罪。民眾:「他是太敷衍了啦,太草率了,他的判決就是太草率了,吸毒本來就是有錯,不應該判無罪。」

但法官認為,賴姓毒犯雖然吸毒開車,但沒有數據證明吸毒不能安全駕駛,而且也沒有證據顯示他有超速,因此賴男獲判無罪。
2018-07-30 0:59 發佈
開車的撞飛(闖紅燈)雙載機車

這肯定是無罪重點

或許某天立法,無照開/騎車有重罪時,那麼肯定會有這條無照駕車公共危險罪吧!

試煉 wrote:
開車的撞飛(闖紅燈)雙載機車
這肯定是無罪重點
或許某天立法,無照開/騎車有重罪時,那麼肯定會有這條無照駕車公共危險罪吧!


都無法證明吸毒不能安全駕駛了
要怎麼證明無照就不能安全駕駛??
完全沒有標準的國度
等一下就有人會告訴你,
如果A方按照速限仍然會撞到B方,
那麼A方就算用時速300公里把B方全部輾爆也不用負任何責任。

其實,肇責之判斷是為了對「後果」負責。
超速對於事故發生之影響即使是0%,
但是「後果」卻因為超速而嚴重了數倍,
這樣超速卻不用對「後果」負責,
這就是台灣的法官邏輯太差造成的怪現象。

以後法官應該要加考邏輯,
邏輯差的不准當法官,
背背法條然後隨便亂判就是現在的寫照。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Speed Wick wrote:
為什麼那麼多沒吸毒沒喝酒
撞死闖紅燈的,卻換來應注意而未注意?!
到底這個國家的標準在哪裡?!


交通部一直認為汽車只會撞死畜牲,不會撞死人
就算撞到人,偏偏這次被撞的還是通緝犯

阿對了,南部有某位警察為了保護被拖行的警察同仁,開槍射死開車的通緝犯
家屬還靠妖有嚴重到要把人射死嗎?還說為何不打腳??
只差不知道有無被起訴,因為已經有警察同仁因類似事情被判要坐牢了

Speed Wick wrote:
都無法證明吸毒不能安全駕駛了
要怎麼證明無照就不能安全駕駛??
完全沒有標準的國度

另外還沒經過試辦就說紅牌上國道還會血流成河,殯葬業會興起
機車無照闖紅燈,,,,,,,,,



偉大的檢座都判斷不出來國旗的形式



法官判斷不出來吸毒能不能安全駕駛也還好啦



而且,別叫吸毒的啦



不涉販毒的成癮者 應視為病人才對


這法官判得很好,撞死闖紅燈的判無罪,交通秩序將大為改善!!!
其他判有罪的都是恐龍法官

詐騙亡國廢言一堆 wrote:
這法官判得很好,撞死闖紅燈的判無罪,交通秩序將大為改善!!!
其他判有罪的都是恐龍法官...(恕刪)


彰化地院法官表示,警方在車禍發生之前,警車已關掉警示燈放棄追逐,賴男也把車速降到80公里,車禍主因也是許男違規闖紅燈左轉,就算賴男依限速70公里行駛也會撞車,所以賴男並無車禍的肇事責任。

檢方不服上訴指稱,賴男在與警車追逐的過程中,確實有違規左轉、行駛路肩、違規變換車道、逆向、闖紅燈等行為,明顯觸犯公共危險罪。但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起訴書沒有記載賴男危險駕駛行為佐證犯罪,法院沒有義務去調查不利賴男的犯罪證據,因此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判處賴男無罪。

原文網址: 毒駕把22歲青年撞成植物人 吸毒男一、二審竟全部無罪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29/1223282.htm#ixzz5MhXUy5fr

支持這個判決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