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00cc做為分水嶺,合理嗎

以2000cc做為分水嶺,合理嗎

2000cc以上的進口車看來還有調降關稅的空間

其實不管是國產車或是進口車,在台灣都需要課稅,但根據排氣量高低來區分,以 2,000c.c. 排氣量作為標準。關稅部分,只針對進口車課稅,從最早的 30%,到加入 WTO 世界貿易組織之後,調整到 2010 年時所規定的 17.5%。

國產車部分,若是排氣量在 2,000c.c. 以下,會被課 25% 貨物稅以及 5% 的營業稅,總共要被課 31.2% 的稅金。

若是排氣量在 2,000c.c. 以上,會被課 30% 貨物稅以及 5% 的營業稅,總共要被課 36.5% 的稅金。

進口車部分,若是排氣量在 2,000c.c. 以下,會被課 25% 貨物稅、5% 的營業稅以及 17.5% 關稅,總共要被課 54.2% 的稅金。

若是排氣量在 2,000c.c. 以上,會被課 30% 貨物稅、5% 的營業稅以及 17.5% 關稅,總共要被課 60.4% 的稅金。進口車所繳交的稅金,明顯比國產車高。


附上友站連結

http://auto.ltn.com.tw/news/10531/2
2018-07-29 19:03 發佈
進口車稅高就是為了保護國內車商,結果導致國產車越來越缺乏競爭力。

鬼島笑而不語
以前自然進氣的的車適用這一套標準,因為當時都這種引擎設計,但現在小排量渦輪增壓車有點像遊走在邊緣,能產生多少功率是由空氣燃料多寡決定的,汽缸只是一個容積來做功,假設2000CC一次做功的燃料放在一個1500CC的容積空間透過增壓也能達到相同推力,但排出來的廢汽量還是等同於2000排出體積卻沒收2000的稅金,真的比較公平還是從油料稅收上下手。
走路會放屁 wrote:
以2000cc做為分水嶺,合理嗎


2.0L的分水嶺可多了
現在可以在桃機排班的計程車還是規定要2.0L以上的
理由就是大排氣才能推大車身,才能幫出國旅客在更多行李廂
至今這畸形的規定,交通部還是不願鬆綁,明明可以從行李箱容量這方面管制,就是不做。
就像現在的空汙法,明明燃料稅隨油徵收就能解決的,偏偏不做,然後另一頭大搞路權迫害。

扯遠了........因這2.0的限制,在Wish剛停產的時候
唯一符合轎式、排氣量高、養車成本低、購車成本低
就只有Camry,不然很多品牌的國產車都已放棄2.0的大型房車

然而大多大排氣的休旅車有良好的置物空間
偏偏又不能掛計程車牌,就是這樣的矛盾才導致現在願意解禁
當然客貨車還是GG(這畸形的存在也早該消失了)
p.s:想也知道計程車公會的施壓讓交通部官員怕了

所以很多人說計程車不再限定轎式是為了Sienta,我反而認為沒解禁
等同逼司機只能買Camry或Altis(1.8可以在桃機以外的機場排班)
當然大多人看到解禁後卻是RAV4有賣得更好


至於排氣量,我倒是聽龐德講過以前曾有研究說
純NA車在單一汽缸排氣量在400~500cc的時候,可以同時有理想的高轉馬力跟低轉扭力輸出
所以過去的四缸車常出現1600、1800、2000,六缸車常出現2400、3000
撇開當今的科技可以突破種種先天限制做出3缸、小排氣配小渦輪這種的
為何台本從很久以前沿用至今的萬年老單凸卻有1500這畸形的數字??......我也不知道
有些法規是20-30年前或是更早訂立的

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卻沒有針對這些應該要修正的法規做修改

造就了許多奇奇怪怪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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