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得每封都貼,因為實在太多了,畢竟我光是檢舉就花了近5個小時
總之,就是都開單~
行車攝影機拍的、徒步用手機拍的,全部都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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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1線假日往來的自行車也不少,自行車依法就只能行駛慢車道,這些違停已經嚴重影響自行車的路權以及用路安全 那些說沒畫紅黃線就能停的,建議駕照燒一燒,去燒臘店買個雞腿來吃,再去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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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省道台11線151k~152k (被政府賤賣的杉原灣

違停有夠誇張,我跟我老伴整個下午從3點半~5點半總共報了三次110,這些車不為所動,照停,也沒見到警察來。
警察還在電話裡問:「你們是住這裡的居民嗎?」、「你們是都一直待在這邊嗎?」
最後怒了,直接拿手機,徒步走,沿路每一台拍
途中被一堆違規嘴臉 淦樵,說啥為啥要拍。 本人一路保持理性,不起衝突,只說你違規占用慢車道,妨礙通行,照拍不誤。
以下影片中以及照片中的車,請準備好繳錢。
再次重申,本人出門遊玩,只要沒合法的地方可以停車,我就會直接略過該景點,絕對不會像這些無恥駕駛,仗著自己鐵包肉,佔據機慢車優先道停車,然後自己遊玩去。
奉勸台東縣政府,美麗灣拆一拆,以前杉原海水浴場在的時候,根本不會有這種違規停車那麼誇張的景象,因為腹地足夠容納這些車停放。
有後續會再更新~ 敬請follow
2:07 開始
2:00開始
0:36開始
2:02開始



除了檢舉交通違規,還得一併請縣府全面性的處理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