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我們的肇責比例是7,他們是3。這樣子是對的嗎?
我方:疑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疑未保持路口淨空。(號誌轉換仍未能通過路口)
更新
我媽沒闖紅燈,我媽有受傷,而且是跟車子的前保桿撞上,
我媽已經有年紀了,幾乎一個月走路都不方便,保險公司也不關心,
我老婆問理賠的事,不僅開很少,還要我們負擔對方修車費用的70%,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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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02432 wrote:
我媽騎車在路口出車...(恕刪)
還需花錢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