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看車牌號碼

沿途抽煙我要檢舉他

不過第一個字母長得很奇怪,中間糊成一團是正常的嗎?
是M、W,還是H ?
應該是新車還沒驗排氣過,所以排氣檢驗網站查不到

請提供意見,謝謝!

(圖片已刪)
2018-07-02 16: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牌號碼
很明顯是…
M
15151515
沿途抽菸應該不犯法,除非你拍到他亂丟菸蒂

02933 wrote:
沿途抽煙我要檢舉他...(恕刪)
騎車抽菸不犯法...只是違規而已..罰錢而已
noheal wrote:
沿途抽菸應該不犯法...(恕刪)

蔡傳福 wrote:
騎車抽菸不犯法.....(恕刪)


是犯法的喔,要罰錢的
M沒錯
根據道交31-1規定
騎車開車抽煙
(汽車駕駛人手拿煙伸出車窗外)
都可檢舉
罰款600元.........
錢不多但希望能讓違規者警惕......
騎、開車抽菸的這條,如果當事人去打行政訴訟,應該都會撤銷

因為原條文是「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
安全之行為
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建議不用浪費時間檢舉這種看得到、吃不到的無腦法條。 光是影響他人行車安全這條,就不知道怎麼舉證了

拍亂丟菸蒂去環保局檢舉還有錢拿!


順道一提,我們偉大的立委最近也立了不少看得到吃不到的法條,例如衝撞臨檢站致死傷罰9~15萬的那條,完全不可能罰得到。 因為一罪不兩罰,衝撞臨檢站致死傷,已經有傷害罪、過失致死等刑責了.

RX78NT12003 wrote:
M沒錯根據道交31...(恕刪)


No,no,no,高雄警局說要以警方當場舉發為宜,所以我有一張被搓掉了
謝謝大家,等一下就來檢舉

只要有拍的清楚,檢舉理由也要提到影響行車安全
法條也一併註明,大部分都會成案(目前成功率85%)

至於對方會不會申訴,我無所謂
只要讓他知道這行為是違規就好,這也是我的檢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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