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118757機車行經路口未減速還行駛內側車道,撞上左轉的汽車,卻因為機車是直行車因此變成汽車錯這個事件依照法規因為汽車是轉彎車反而汽車錯很大,在道德層面機車騎內線速度過快卻責任較小,看來法規有修改的必要,至少應該改為機慢車應禮讓轉向之汽車
.展哥. wrote:https://news...(恕刪) 台灣有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我朋友開車在左側車道要左轉, 方向燈打了十五秒以上,正後方一台機車突然往左切, 要逆向超車, 然後就撞到了.我朋友修車大約要六位數, 鋁合金葉子板微凹但沒辦法鈑金, 人當然沒受傷.騎機車的有點輕微擦傷, 十幾年的老機車看不出哪些是車損哪些是舊傷.警方到場說絕對是開車的錯, 肇責絕對八成以上.最好賠個一兩千和解了事, 不然可能被告過失傷害...
.展哥. wrote:https://news...(恕刪) 機車騎內線=不影響判決,前一個路口的事情路口沒有車道線,可以亂轉,沒有罰則,警察教我的速度過快肉眼判斷汽車已經侵犯對向路權對向是砂石聯結車汽車絕對不敢跨越車道
.展哥. wrote:這個事件依照法規因為汽車是轉彎車反而汽車錯很大,在道德層面機車騎內線速度過快卻責任較小,看來法規有修改的必要,至少應該改為機慢車應禮讓轉向之汽車 當然是汽車錯很大而且看來法規有再加嚴修改的必要
.展哥. wrote:真的應該修改,實際...(恕刪) 其實台灣的法律,有些買不了保險的不管有沒有駕照就窩在幹道十字路旁等轉彎車用力地撞上去不想活的,缺錢的都適用!保證比上班還好賺台灣的法律出發點是給弱勢的一方福利結果都變成斂財的工具!反正強制險又不看肇事責任,對方有買第三責任險更好還買三小壽險??最少穩賠的200萬壽險在哪?就在強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