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字路口被撞.雙方都是機車都有受傷對方說十字路口沒紅綠燈雙方都有錯所以不願賠償本想提告求償.可是聽朋友說現在車禍不是被撞最大要看路權他說雙方都是直行車路權是屬於右方車所以我是肇事主因他是次因.叫我不要提告快跟對方和解真的是這樣嗎?下面這張是事故現場圖.請各位大大幫我看一下.真的是我的錯嗎?我是A對方是B
無聊老人 wrote:我在十字路口被撞.雙...(恕刪) 簡單來說對您而言,您直行、對方來自右側對方而言,他直行、您是來自左側1.台灣用路是以左駕右行2.照圖看,對方是大路、您是小路雖說沒紅綠燈、雙方都有責任,但路權對方較大是合理解釋
無聊老人 wrote:我在十字路口被撞....(恕刪) .因為樓主提供的現場圖照片看不到A車的車道數,但是B車的同向車道數很明顯有4條,如果A車的同向車道數沒有大於4條,這樣在沒有號誌燈的情況下是B車的路權比較大!(少車道要讓多車道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