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車禍的肇事責任問題,謝謝!

求教車禍的肇事責任問題,謝謝!

  各位大家好,想跟各位一個問題。

  小弟在六月十六號跟人發生了車禍,如圖,我從大忠南街方向等紅綠燈準備左轉,而後方有一輛摩托車從我後方撞上。如圖上,我是2號車,對方是1號車,這條路我問過警察是不用待轉的,所以沒有違規問題,由於地上也沒禁行機車,所以停快車道也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慢車道線也幾乎像是路邊停車線,而我的筆錄是從快車道靠右側開始出發的。

  我想問的是,雙方的肇事責任大概會是多少?

  憑著主觀判斷也行,還是有懂門道的分析也行,我知道這問題應該等初判表出來出來再說,但我有點緊張,想求個心安。附帶一提,我從頭到尾都沒發覺他的機車蹤影,就連倒地後那一瞬間我都莫名其妙,簡直像從後面撞的,有什麼想說的盡量講沒關係,但炮的話請小力點我虛心接受,謝謝各位=.=。

  
2018-06-30 23: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肇事責任問題
琴安 wrote:
  各位大家好,想...(恕刪)


後方撞你,你又沒違規,那就叫對方賠償而已

90%以上就是在後方車輛肇則

除非... 你沒打方向燈、或者瞬間緊急煞車大減速


但這些最後可能都會被搓到只能陪60-70%
若你有更好佐證,例如前後方鏡頭畫面,證明一切都有造交通法規做出待轉、方向燈等動作,是對方沒有保持車距撞上的,那你就可以幾乎要求全陪到復原狀態+傷損
其實蠻倒楣的,那路口很複雜,監視器超級多但是沒一個有拍到我那角度,警察還說連私人的都調閱過了,連有照到的還容量太小被洗掉了..,我筆錄上是有方向燈,我確實也有打,但是沒證據..。

  我還被警察白眼!去問他的看法,他竟然邊看事故資料,邊用奇怪的語氣說:你不是被從後面撞嗎?當然是後面的要陪啊!
  
  我當下聽到心裡很安心XD。
琴安 wrote:
  各位大家好,想跟...(恕刪)


你停下來等(速度為零)的時候,你所在車道(大忠南街)燈號是?又,撞擊發生時,燈號又為何?
撞擊點是在過大忠南街紅綠燈停等線,已經進入路口(圖上標示刮地痕開始處的位置)嗎?你是要左轉進南屯路而不是新田心橋吧?
我是綠燈才啟動的,撞擊時也是綠燈。我是要轉進南屯路,就是上面那一個路口,下面那一個是單行道,不能左轉。撞擊點我判斷,是一號車刮地線起點在往內一點。沒有任何監視器有拍到,一切都用判斷的XD。
應該沒啥問題

不過這句 『從快車道靠右側開始出發的』

既然是要左轉 那就盡量靠左吧

台灣人就是愛鑽 不是只有機車 汽車也一堆用左轉專用道在直行的

機車就更不用說了


個人猜測你被撞之前 左側很可能都沒車 所以後方機車趁剛變燈時候想鑽過去就偷你左邊空間...


琴安 wrote:
  各位大家好,想...(恕刪)


對方拿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來凹你的話

可以拿這兩個給對方看

交通部98.02.05.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

三、另所詢如二汽車係前後於向同一車道行駛,前後車係應依同規則
第94條規定行駛,其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並無前車轉彎
時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交通部 98.02.05. 交路字第0九
八00一七四0七號函)

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二、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之規定,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第 102條定有明文,同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應禮讓直
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
形;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
遵守同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

琴安 wrote:
我是綠燈才啟動的,撞...(恕刪)


那就看起來比較像單純的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了。單車道同向,只有前後車之別;推測撞擊點也還未到你要左轉的南屯路與大忠南街交口,那就和非路口同。除非對方有其它證據證明你有危險駕駛或其它能導致不能保持安全車距的原因…不過,這些舉證難度都頗高的。

chang2520 wrote:
對方拿轉彎車要讓直...(恕刪)


謝謝大大的資料,我真的是上了一課..。

我至今都還認為同向同車道有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之別!

我拍下來了。

鬍鬚小哥 wrote:
應該沒啥問題 不過...(恕刪)


一點也沒錯,可能我運氣都不錯,要不然就是對方才剛有駕照,我騎那條路的十年期間他都還沒有機會撞到他人,而他一拿照我就中了XD。因為是老路了才閒散,我下次不只會注意,還會堅持二段轉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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