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大家好,想跟各位一個問題。
小弟在六月十六號跟人發生了車禍,如圖,我從大忠南街方向等紅綠燈準備左轉,而後方有一輛摩托車從我後方撞上。如圖上,我是2號車,對方是1號車,這條路我問過警察是不用待轉的,所以沒有違規問題,由於地上也沒禁行機車,所以停快車道也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慢車道線也幾乎像是路邊停車線,而我的筆錄是從快車道靠右側開始出發的。
我想問的是,雙方的肇事責任大概會是多少?
憑著主觀判斷也行,還是有懂門道的分析也行,我知道這問題應該等初判表出來出來再說,但我有點緊張,想求個心安。附帶一提,我從頭到尾都沒發覺他的機車蹤影,就連倒地後那一瞬間我都莫名其妙,簡直像從後面撞的,有什麼想說的盡量講沒關係,但炮的話請小力點我虛心接受,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