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也在問車禍的問題, 我也懇請各位鄉民幫我看看.....

路線圖如上面手稿圖.
我從T型路口(學校對面巷子要左轉 , 先是看了左邊60公尺的燈號, 看到是紅燈後, 看了燈號後順便注意有沒車子開過來。
發現也沒車,之後看右邊也看沒有車,這樣左看又看花了大概1.5秒,然後我就慢慢轉往左轉。
突然,在我轉到 1/3時,有一台機車快速的急煞車,撇輪失控之後滑倒,最後他機車跟人不會太大力的撞到我的門上面(門上面有一點點小小刮痕)。
路權是在他的的車上,這點很明顯因為他是直行車。
但是監視器拍到他在60公尺的紅綠燈完全沒停,就高速通過(有超速),學校附近限速30公里,他其馬有騎60(我個人的感覺)。
速度應該可以從監視器的影片算的出來,反正再怎麼說絕對超過30km/h。
我算過他從紅綠燈,到撞到我如果速度是 60的話,只需要3.8秒。
我左看又看時間扣掉 只有2.3秒時間反應。
請問這樣我責任多大?我的觀點是:第一我其實沒撞到他,他急煞車滑到(當然他是因為我才煞車的沒錯)
第二 他超速,在學校附近限速30
第三 他當作沒有那個紅燈,直接闖過來,又煞車不當滑倒(如果他沒闖我也不會跟他有擦撞)
雖然他有路權,可以因為闖紅燈加上超速,這樣還是我錯的多一些嗎?
所有過程都被監視器錄到了,警察有拿給我看。
另外就是,他闖紅燈可不可以跟車禍算在同一件事上面,如果是分開算,我責任會更多一些,他只有超速這一項違規。
如果算在一起,我想我的責任不大。(我是這麼想的,紅燈都闖了,還有什麼好說的)
他跌倒臉部有擦傷,手跟腳都有,所以會有刑事責任,我是開車的所以都沒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