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要減少空污,我們不反對,但要善用方法,請問10年的1800cc車,和5年的3500cc車,廢氣排放誰多?2.請問同樣1800cc 10年車,一個月開1000km,和同型5年車,一個月開2000km,廢氣排放誰多?3.政府政策看起來就是要強迫使用人換新車,也行,請把貨物稅.關稅減免和先進國一樣水平(別忘了我們所得差人一截)!政府如強制實施空污新法,不願配套降稅(最少也要合理調降空污少的交通工具稅負),等同強迫用車人繳更多稅.....4.10年車開10萬公里和5年車開30萬km,廢氣排放,誰多?5.訂定政策的人有考慮這些公平性嗎?以上為拙見.......
10年以上老車是該重新檢討排放標準及嚴格處罰這個人沒意見不然新車這麼嚴厲,車價這麼高路上老車一堆不用罰還占停車位,就是持有成本太低的關係不過....法規通過後最開心的是賣車的,強制淘汰..而總量管制又開後門可購買抵扣空汙??靠,這又不是碳排放一個區域空汙過於嚴重是會危害民眾身體健康的可以請鄰近城鎮減少排放汙染,去購買抵量?然後該區域繼續汙染危害??一個實驗室的毒性化學物質危害濃度超過,可以跟別家公司實驗室購買扣抵這啥邏輯概念啊!!很想罵髒話!!假如台中汙染嚴重,去跟原本就乾淨的苗栗或南投買這對污染減量有用嗎??實際減在哪裡??總歸一句大老闆賺飽飽,小老百姓死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