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09110728 wrote:只能互相傷害...(恕刪) 很無奈,但我會遠光燈回照.雖然會傷及無辜,但只要他離開我視線就馬上切回近燈.社會上越來越多自私的人,只顧自己爽,其實這樣是害人害己,萬一對向車道因眩光沒抓好會車距離就撞一起.
有晚上用的偏光眼鏡不過鏡片是黃色的不是黑色的因為之前有這種困擾,有去網路上許多網友推薦的店家詢問若你本身有戴眼鏡不想花大錢,可以買鏡套類型就是眼鏡還是一樣戴著,偏光鏡再從外面套上去戴著不會有什麼不舒服的感覺
改過的當然不少都很刺眼不幸的是即便是原廠燈具,也不見得不刺眼cinnamon coffee wrote:正常車燈,就算是LED也不該是刺眼的,拍得清楚車牌的話,通通送公路局檢舉變更車體就是了...(恕刪)
這種事情是無解的。越亮的燈具,就算是合法的原廠大燈,在下雨天時打在溼的地面上就是會反射越亮的反光,會車時對向車駕駛的眼睛就會不舒服。所以說,一般人都認為燈具的亮度越高在行車時就越安全,實際上在溼滑的路面反光,還有在無燈光的小路的視線反差,都會造成別人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