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通運公司,去年協助客戶把一輛從美國進口運抵基隆港的賓士,托運到七堵,沒想到拖車司機嫌麻煩,把沒牌照的車直接開上路,遭員警攔查,不但不停車,還加速逃逸,最後在警方包夾下乖乖就逮,事後不但被開罰,這輛全新價值700萬的名車,還要查扣銷毀。話說這台說700萬是什麼車啊?為何從美國直接買回來?
yoshiyoyo wrote:如果關稅 貨物稅都已經申報繳納的話(整車申報 不是零件廢鐵名義)是不會被銷毀的 (恕刪) 裁決所指出,不論是 「整車進口」、「拆除原廠車輛、進口零件再組裝」或「國內產製」的車輛,只要未領用牌照且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即適用《道交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前段規定,裁處罰鍰並没入車輛,所以葉姓駕駛被開罰3600元,車輛則拖至基隆警局第三分局停放,未來將銷毀。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同裁決所處置,指《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未領用牌照行駛」及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的車輛,適用所有車輛,並未限縮只有拼裝車才没入。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14/1373187/
那台不太一樣狀況,是沒有完稅證明也不是整車進口,是零件進口,再掛其他車輛車牌違規行駛在道路上,其實路上看到的農用拼裝車或是沒有車牌的工具車(起重機、叉車等)警察如果要扣車銷毀也是可以的,只是警察不會也不太願意去抓那種 tansywen wrote:上次不是也有一台大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