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25早上約 7:35 分左右, 先在洲美快速道路往大度路的轉彎處被一重機騎士長按喇叭, 對方還比中指出來.(我想我是被突然的喇叭聲嚇到, 因為有點不爽, 在車內有比了中指, 這點是我不對. 但我並無開窗, 此時的動作真的是自我情緒的舒壓發洩, EQ太差, 需要改改).
接著對方一路尾隨至大度路紅綠燈口, 因當時是紅燈, 所以停車準備右轉. 此時騎士騎進道路中線至我車旁, 對我大小聲了一陣子. 之後因為綠燈了, 所以我前進後右轉. 接著聽到一聲非常大聲的三字經問候.
對方可能以為我沒有行車紀錄器, 拿他沒辦法. 但其實我的紀錄器很隱密(前後都有鏡頭), 他的中指已經被我錄下, 但到我車旁的大小聲就沒辦法錄到了. 故求有好心人士剛好有記錄到這段影片, 麻煩私訊我. 我想留下紀錄(他的車牌號碼), 保留對此騎士的追訴權(公然侮辱及恐嚇).
遇到這種無妄之災, 今天上班的心情全沒了. 現在午休也睡不著, 留下此文還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各位.
對了, 想請教大家, 難道在車內的密閉私人空間中比中指或是飆罵三字經都不行了嗎? 因為聽到騎士說要告我公然侮辱.....真的不行的話, 以後真的要好好改改自己的 EQ 了.
asussmall wrote:
保留對此騎士的追訴權(公然侮辱及恐嚇)
公然侮辱為告訴乃論
告訴期限為六個月
超過告訴期限則產生失權效果
白話叫作告不成
不知道樓主要如何保留追訴權?
asussmall wrote:
在車內的密閉私人空間中比中指或是飆罵三字經都不行了嗎? 因為聽到騎士說要告我公然侮辱
對方確實可以提告
但是
要能提得出證據才能贏
證據不限物證或人證
告不贏等於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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