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說前擋有貼就罰款驗車?
警察也可直接開單罰款驗車?
公共安全?下一個晚上被撞的是誰? 連結
jama555 wrote:
有人貼很黑,再說大...(恕刪)
發生車禍,行車紀錄器拍不清楚而上01求援,甚至批評行車紀錄器品質太差,不該賣這種爛貨
結果是當事人自己隔熱紙貼太黑,造成行車紀錄器根本看不清楚而造成的
舉個最簡單的方法,在車前5或6公尺處擺一張視力檢查表(字母C與E定義的距離不一樣),在只有車燈、沒有外在光源的環境,你還能看到零點幾的視力?
依照日本標準,視力0.5的人,只能騎速限30公里的50cc機車,是不能考汽車駕照的!開車的視力,最少要有0.7,營業用車甚至要0.8才可以
有貼隔熱紙的人,你確定在隔熱紙之後,你還保有神視力?!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af1089b-d3dc-4a46-b192-c5b7f5becf03
結果就是回幾句"感謝您的提案,依車輛安全檢測基法第25之1條已規範安全玻璃之光透過率,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亦在汽車定期檢查項目進行不透明反光紙之規範。若您有相關修法意見,請具體敘明後重新提案,因此本案不進入附議。"就打槍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關於隔熱紙的規定是,八、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誰會去貼不透明的反光紙?拿這條法規出來回覆根本是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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