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za wrote:要不是眼睛餘光瞄到有物體快速朝我過來那還真的會來不及煞車就撞到了還真的沒看過有這麼不要命的三寶 還好樓主夠小心,不然這碗三寶飯就要硬吞了,行經路口減速慢行是上策,因為馬路三寶無所不在。
只能說樓主的運氣不錯,否則帝王條款怎麼樣都能讓你揹上責任你沒看到,叫做違反"應注意"你說你看到了,但以為他不會闖紅燈所以沒有一直盯著他,叫做"能注意未注意",責任一樣揹所以下次停紅燈時,如果看到橫向綠燈一方有人過馬路不看前面,反而一直往左方盯著停紅燈的這群人看別擔心,他不是智商有問題,也不是在"青"你,他也許只是個熟讀判決書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