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今天我在台中的惠中路與五權西路路口發生車禍(我與對方都在惠中路上),本人直行要往萬和路前進,對方跟我同車道普通機車要左轉,他在我右側,我從他的左後側從他左邊超車直行過去,不料我過去後他左轉擦撞到我排氣管滑倒,我人車都未倒,對方送醫肩胛骨骨折,然後該路段左轉白牌機車須待轉,他無待轉,當時綠燈轉黃燈詢問問題:1.這樣肇事比例我大概會占幾趴?2.事後賠償協調是會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嗎?3.如協調失敗會怎麼樣?第一次遇到車禍,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只知道在第一時間一定要叫警察
同向同車道行進中機動車輛(不管是機車或是汽車)並沒有轉彎車讓直行先行問題,而是應該後車要注意前車。當然前車如要轉彎應該要打方向燈,而且後車超車前車應保持安全距離超車。如果前車轉彎有打向向燈也沒什麼錯,那就是後車的問題,後車負100%責任,後車前方視野往前看一定比較好,而被超的前車被要求眼睛往後後看得很清楚是很難的,只能靠小片的後視鏡,交通法規為什麼定後車要注意前車是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