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因上北2高南港交流道時壅塞
我要匯入時 有台卡車不讓 所以我開一下路肩超了幾台車之後 再匯入
剛好倒楣被一台偵防車看到 以下重點來了
我自知違規 也準備把車停下 聽過太多因停在路肩發生的意外
所以當被警車攔時 會習慣性找一下安全的路肩再把車停下
我也一直打右方向燈準備停 開了一小段我覺得安全才把車停住
此時讓我覺得台灣高速公路警察真的須要再好好教育基本知識
1 警車既然停在我前方 - 應停我後面 同時亮警用燈 以警示後方來車確保安全
2 警員自身安全- 應站在乘客座那邊查詢 他站在我車們旁那 真替他耽心被撞
3 他們覺得我要逃 - 壅塞路段能逃嗎 我向他們解釋要找安全一點的地方再停 可是警察確說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停路肩不會危險 我無言以對
3000罰金是小事 但因警員基本訓練不足而發生意外 到時又能如何
nomorebs wrote:
有台卡車不讓 所以我開一下路肩超了幾台車之後 再匯入
不好意思, 樓主, 咱很討厭這種車, 大家從交流道下, 好好的排隊嘛. 即使外側車道的直行車不讓, 咱減速等那車過就好了. 還有些車是往前一直開, 開到快路肩時一直撇進來還不打個方向燈. 是直行車就得減慢讓它,還是不打方向燈硬擠是遵守交通規則.
其他部份完全同意, 我在 N 年前也被攔過, 超速 , 但警車停在後面. 有事, 他們的車先擋.
nomorebs wrote:
警員自身安全- 應站在乘客座那邊查詢
放心, 這不可能的, 條杯杯一定跑來駕駛座這邊.
我被攔那次, 還是我先下車去問他啥事. ( 故意問的, 腳指頭想也知道被雷射打到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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