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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車禍,肇責與過失問題

小弟過年前,開車回家,在內車道停等紅燈轉為綠燈時,起步前進,由右側安全島來了一台婦人騎乘的機車撞上我車的右前方,當下我有報警與請救護車護送該名婦人就醫(膝蓋以下有擦傷,就醫兩小時返家),且一旁管制交通的員警有來協助指揮。目前對方申請調解,因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我在肇責比、民事與刑事上會有怎樣的責任?

手機錄下後來由監視器錄到的影像。
2018-04-03 23:27 發佈
擺明就是騎士橫向跨越違規行駛,當然是她錯,三寶一個
cts7085 wrote:
小弟過年前,開車回家...(恕刪)
你這個有機會拼無過失責任喔!

cts7085 wrote:
小弟過年前,開車回...(恕刪)
廣告多按,01不慢,無料論壇,這裡最讚!!....報告:狗腿可以不用關警閉嗎?
cts7085 wrote:
小弟過年前,開車回家...(恕刪)


他要賠你車的損失
第一、機車一定有錯

第二、如果你在內側車道且為左轉專用車道,應等左轉專用號誌才能左轉,這樣你可能也有問題
doyeshappy wrote:
擺明就是騎士橫向跨...(恕刪)


+1,沒錯,在民事上對方要賠你,但在刑事上,你要負過失傷害罪,對方可能用這要求民事上的。你也可以不理刑事就讓她告,罰的錢是繳國庫不是給對方,只是有前科及要賠受傷藥費。
剛有google將路口現場我停等的道路標線號置截圖下來,只有紅黃綠三燈,這樣還有被判過失的疑慮嗎?
tm wrote:
第一、機車一定有錯...(恕刪)

刑事上有過失這條,但她逆向且在我方通行方向垂直橫騎過來,筆錄對方自述40公里左右,每秒11.1公尺,警方丈量兩個機車道最外側,經安全隔離島、外車道到內車道右側也至多25公尺,一般人應沒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反應,且同時間,各車道汽機車都已經起步前進,小弟實在無法同時兼顧前方還要注意這種從右方類似神風特攻的騎法,事發時間是下午5點半左右,車流量大的下班時間。
c13wcl wrote:
+1,沒錯,在民事...(恕刪)

cts7085 wrote:
刑事上有過失這條,...(恕刪)

看一下過失傷害罪的法條吧!很多車主都是被這一條給壓死的。也是很令人討厭的法條,跟交通規則的對錯沒有很直接的關係。
重點就是在"過失"上,而不是在對錯上。如果你的車子不是行進時被撞,那你很明顯無法避免,就會免責。如果是可以避免的,那就還是有責任。

cts7085 wrote:
小弟過年前,開車回家...(恕刪)


一定有過失,對方受傷,這種情況約一萬元左右和解,

修車自己負責。

不要再說什麼拼無責,

快和解心情愉快勝過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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