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禍鑑定報告書出來了我媽媽是機車騎士沒駕照 對方是行人請問鑑定報告出爐後 依照鑑定結論對方還可以告我媽媽過失傷害嗎?依照鑑定書結論 我方有何有利或不利呢?PS:我媽媽快七十歲 從小家境不好沒讀書 自然不會考駕照請道德魔人退散 感謝補充車禍地點 (行人衝出紅圈處)
davaka wrote: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恕刪) 你連事故月份都畫掉了,到底是106年幾月?過失傷害追訴期是半年,過了就只能告民訴事故發生時你母親有受傷就醫嗎?有就醫紀錄的話和解談不攏就互告傷害還有就是你母親還會繼續騎機車的話去補考駕照吧,監理站有提供口試服務如果連法規也不背的話還是別上路
鑑定書上 機車方是無肇事因素的,因為[行人是冷不防地突然竄出]以致事故.*無照屬行政罰,不影響肇事主次因.不過 如果對方上告後,檢方是否會拿[無照駕駛]需要負擔部分肇責,就很難說了.所以 建議你一定也要告對方過失傷害來自保,如調解不成..爾後的責任歸屬由檢/法去裁判.我的意見:如果雙方都沒啥大傷,建議機車方包個紅包給對方.*機車方應該無法申請強制險,故 大事化小...要是對方不願和解要告訴,那麼就依法辦理吧!裁判下來應該也不會怎麼樣!*家母會被開一張無照罰單.不告的話 警察可能就不會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