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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結局)行車事故鑑定書 請有過車禍鑑定、調解經驗的人幫幫忙!

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禍鑑定報告書出來了
我媽媽是機車騎士沒駕照 對方是行人
請問鑑定報告出爐後 依照鑑定結論
對方還可以告我媽媽過失傷害嗎?
依照鑑定書結論 我方有何有利或不利呢?

PS:我媽媽快七十歲 從小家境不好沒讀書 自然不會考駕照
請道德魔人退散 感謝

(更新結局)行車事故鑑定書 請有過車禍鑑定、調解經驗的人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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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車禍地點 (行人衝出紅圈處)

(更新結局)行車事故鑑定書 請有過車禍鑑定、調解經驗的人幫幫忙!
2018-03-28 19:45 發佈
davaka wrote:
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禍...(恕刪)


當然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只要對方覺得無法談和解的話
無肇事因素就是沒有責任沒有責任就是沒有過失,所以就算告,也不會起訴

ETHAN HUANG0420 wrote:
無肇事因素就是沒有...(恕刪)


所以我方告它們過失傷害成功率高
他告我們過失傷害成功率低
可以這樣理解嗎?
給對方告

davaka wrote:
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禍...(恕刪)

broker yu wrote:
給對方告...(恕刪)


大大的意思是?
davaka wrote:
所以我方告它們過失傷...(恕刪)


從目前文章來看雙方都有肇事責任,互相告過失傷害罪都會成立,但通常騎士肇事責任比較大,除非騎士能證明行人衝出來時騎士完全沒有反應時間。

davaka wrote:
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恕刪)

你連事故月份都畫掉了,到底是106年幾月?
過失傷害追訴期是半年,過了就只能告民訴
事故發生時你母親有受傷就醫嗎?
有就醫紀錄的話和解談不攏就互告傷害
還有就是你母親還會繼續騎機車的話
去補考駕照吧,監理站有提供口試服務
如果連法規也不背的話還是別上路

leoliou wrote:
你連事故月份都畫掉...(恕刪)


106年12月
雙方都有受傷 就醫紀錄
考三次了都失敗 不認識字 不會念國語 鄉下人
鑑定書上 機車方是無肇事因素的,因為[行人是冷不防地突然竄出]以致事故.
*無照屬行政罰,不影響肇事主次因.

不過 如果對方上告後,檢方是否會拿[無照駕駛]需要負擔部分肇責,就很難說了.

所以 建議你一定也要告對方過失傷害來自保,如調解不成..爾後的責任歸屬由檢/法去裁判.

我的意見:如果雙方都沒啥大傷,建議機車方包個紅包給對方.
*機車方應該無法申請強制險,故 大事化小...

要是對方不願和解要告訴,那麼就依法辦理吧!裁判下來應該也不會怎麼樣!
*家母會被開一張無照罰單.不告的話 警察可能就不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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