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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7 9: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43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https://udn...(恕刪)


看見正妹違停,看她是要被罰款?還是當場讓她成為孕婦
好奇的事,亂停殘障車位怎麼就沒看開罰過…

又是一個淪為三寶專用的車位吧

的確呀,要怎麼認定孕婦/兒童?

另外,停車場只剩一格孕婦位,下一台車輛沒有孕婦,也可以進場嗎?
這對停車場管理是很大的問題吧。(其實現在的身障格也有類似問題)

充其量只是孕婦進場有機會停近一點吧?
罰1200元實在不痛不癢,台灣的交通法規,一直以來都用一百年前的處罰金額,難怪沒人鳥。
發過酒瘋的人,一輩子不能再喝酒,如果沒這個自律,只好槍斃。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https://udn...(恕刪)


目前不論殘障車位 孕婦車位 都沒有強制放識別卡 造成無法舉發
修法只是宣示 做樣子而已 因為根本無從罰起
有水準的人本來就不會停 沒水準的人照停
真要解決問題 只要在法條加註無放置有效識別卡逕行舉發
簡簡單單一句話就好了
政府為何不做 因為要顧及廣大慣性違規的選民阿
殘障人士的停車格都有一堆腦殘魔人違停了...........1200說真的實在是不痛不癢

別射裡面 wrote:
看見正妹違停,看她...(恕刪)


有梗,不過到時候法條正式上路絕對又是問題一大堆,再說路上一堆殘障停車格,也是一堆人停。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交通部說,台灣育兒環境不夠友善,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的設置數量少且分布不均,導致家長與孩童外出時常遭遇不便,因而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卅三條規定,要求特定場域的停車場設置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恕刪)

批評台灣的育兒環境不夠友善,結果公有停車場跟路邊停車格在立草案前也沒看到全部都先設孕婦專用停車位做推廣,交通部根本是在自打嘴巴。
而且身心障礙人士還要辦證才能停無障礙車位,孕婦跟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的父母到現在也沒有配套措施,是要怎麼罰?
大賣場早就有設置粉紅色的親子停車位,結果一直以來還不是一堆不合資格的三寶在停,私人停車場的無障礙車位被佔用同樣也沒辦法處理。要求私人停車場要設置,公權力卻管不到佔用,交通部還搞這些社會福利政策根本是沽名釣譽。
懷孕多久算孕婦?
今天下來個18歲~20歲的嫩妹說自己昨天被內射過應該會懷孕
所以就可以合法停這個車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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