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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遇)開罰單的2選一.人生沒遇過

話說過年前到台北走一走.不小心在忠孝東路跟8德路交插口.
車行方向 8德路騎向忠孝東路.
被警察抓到紅燈右轉.後來也認了準備要簽紅單了
(我還更警察凹看可以不開或是開便宜點的嗎?.後來是開沒帶安全帽500元)

以上是大多數人的一般動作...
正當我要簽單的那一刻.有個中老先生跳出來說.不要簽
中年人說到(約40-50歲)-小兄弟不要簽.我剛有看到警察違規迴轉在先.警察在來抓我.
我可以當證人.你可以不用簽.

此刻我完全傻了..我還不知道要怎麼辦?要不要簽阿.正還在想的時候...

中年先生又對警察說-你違規在先.你不可以開它們罰單..我們正有一個組織.
正是要抓你們警察欺負百姓的事.你現在所做的事情.我會去投訴

警察說到-歡迎你去投訴.我們走正當程序..
正當警察說完時.便問我.那你現在要不要簽呢?

經過我30年的豬油腦..想想..選擇有2個
1-不簽
就算我不簽.我可能還會遇到一些我不知道的舉證.上訴.等一些可以免除紅單的動作
那不就代表會有更多(台語-亞給)的事.而且這樣做對不對還不知道呢?
2-簽
簽下去500元 去郵局繳納就好了.鼻子摸一摸就好

最後我沒顧那位中年先生的勸說.我收下紅單了..
(我心裡是滿感謝那位先生的)

請問網上的朋友們...這種情形應該要如何呢?是真的可以不用簽嗎?

2008-03-05 22:30 發佈
capu168 wrote:
話說過年前到台北走一...(恕刪)



警察杯杯:
什麼違規?我是在執行公務!
嗯...?所以你的行照駕照呢?
你確實違規了 還是簽比較好 罰單繳一繳吧

警察違規的事情 就交給那位熱心的中年人去操心好了
突然想到好像消防車,救護車,警車 在執行公務時可以闖紅燈與行駛路肩等行為...........
這就想起以前在看守所當兵,受訓的時候,軍法官說,死刑執行員,在執行完任務後會收到起訴書,但是內容是講因執行
公務而讓奪取某某某生命權,而不起訴(好像是這樣)......因為憲法有規定人命是不可侵犯,所以檢察官會先起訴執法人,但受命執法人員是依據某某條法源,所以又不起訴........為何這麼麻煩???......我也不知@@

哈哈...太離題了.....SORRY!!!
警察說到-歡迎你去投訴.我們走正當程序..

他們(開單者)很喜歡說這句~

反正申訴單是由他們(開單者)自己回覆....

等到你真的還是不服

只有交通法庭可以處理(不過通常是警方勝訴)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警察跟救護車緊急的時候都可以逆行了.
你覺得他可不可以違規抓你
既然違規被[張]到就認了吧
要不然警察杯杯再來給你屎尿一堆不就衰上加衰
要是我
我還是會鼻子摸一摸簽了
執行勤務阿
那的阿伯太凹了吧

難道你超速 警察只能開100km/h 追嗎?
難道違規 警察還要等綠燈才能追嗎?

非執行勤務的才有用吧...
Everything that has a beginning has an end
其實簽不簽名根本沒差吧?
我以前被開都沒在簽的
然後警察就會打上"拒簽"
呵~

看這條杯杯的態度還OK說!(還可說情)

認了吧!自己違規在先!

但碰到很惡劣的~

就給他=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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