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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方態度惡劣無法接受怎麼辦???

太太運氣不好,走路一拐一拐地過了今年2018的新年
除夕前兩天,我太太騎車行駛縱貫公路發生車禍,道路狀況為三線道,機車直行,行駛於中線車道,汽車則行駛於待進入左轉的內線車道,汽車因變換車道,導致直行的機車左後方被撞擊,(機車倒地位置如圖)中線道路可行駛機車
車禍對方態度惡劣無法接受怎麼辦???
太太車禍地點離家約兩公里,接到電話後匆忙騎車趕至現場,現場沒有移動,機車倒地多處外傷,所幸太太身體並無大傷,外觀目測也只有膝蓋處褲子破了,事後去醫院檢查,膝蓋處破皮,腫脹瘀血,身體也有多處挫傷,太太身形嬌小,體重約37kg,當下看到太太還能站在現場,心理鬆了口氣,詢問太太事發經過,她的意思是當看到汽車靠過來時已來不及閃躲,之後則詢問對方車主的開車動線,了解狀況後,我詢問汽車駕駛人為何變換車道不多注意後方來車,而導致我太太受傷,
他的回答是:我有打方向燈耶!妳怎麼不講你老婆騎太快,當下聽到這種回話,除了憤怒,已無法再跟這種人繼續對話
好險我太太平常膽子就很小,所以騎車也不敢騎太快,如果真如他所講的,是我太太騎太快,在不及反應的狀況下,機車不可能只是倒在他撞擊點處附近,且當天可能就不是太太自己打電話給我了.
發生車禍時,對方老婆也有下車,在他擺著一付傲慢的樣子時,基本上都是他老婆幫忙在解釋一些無意義的對話,因不是他老婆開車,我這邊也不多著墨在他老婆身上了,但他說講的這些對話,如果被撞的是他老婆,他也同樣說的出來嗎?
現場後續,警察到場拍照等相關車禍處理後,我就急忙帶著太太先去醫院了
,而對方則是先去警察局做筆錄當晚傳個簡訊,表示關心
(內容大約是讓我太太受到驚嚇表示很抱歉,員警說我有保險所以之後交由保險處理就可以了,之後就沒再連絡過了
是的,他有保險,我太太的機車也有保險,開車在外,大多數的人誰不買保險,我自己的車也因為路上太多怪物,我還有買超額險,所以像這種沒人死的車禍大家都賠得起,但他今天這種開車方式與觀念,我真的無法接受。
太太拿到汽車駕照已經好幾年了,但開車次數不超過五次,婚後也擔心他開車的經驗過少,而造成別人的悲劇,也沒有讓他繼續開車,現在才發覺是我錯了,未來應該會多訓練太太駕車不要再騎機車了。

目前已於車禍隔天於警察局提告對方傷害及財損,太太這邊的機車有保第三責任險也已通知保險公司,前幾天也有接到對方保險公司(新光產險)的來電了,關於財損的部分,及醫療賠償的問題,對方的保險態度不錯,也是希望能幫我們解決問題,但對方車主這種態度,讓我沒辦法跟他就這麼解決,所以發了這篇文章,懇請各位先進給我點建議,感謝。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與意見,正面反面都會有,但還是希望您能假設站在自己的家人或親人或愛人發生這起事故的立場上留言,感謝。

車主看起來年紀因該不超過30歲,或許也會看到這篇文章,如果你看到了,也歡迎你來留言。

2018-03-06 17: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態度

巨大兵器 wrote:
目前已於車禍隔天於警察局提告對方傷害及財損...(恕刪)


隔天就提告?
連和解機會都不給對方
事故發生哪方對錯比例都還沒釐清
換成我是對方,既然已經告了,我就會照程序來走
法院見面再談了
to 華A英雄
對方現場態度就是這個樣子,他已經讓我很不舒服了,晚上收到他的簡訊更讓人沒辦法接受

隔天就提告?連和解機會都不給對方
時間早晚而已,因為對方態度讓人不舒服,且當晚簡訊就是告知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錢錢錢錢),我們當下著重的並不是你賠不賠得起

當然對方要法院見也是無所謂的,本來告他就並不是因為錢多錢少的問題
華A英雄 wrote:
隔天就提告?
連和解...(恕刪)
巨大兵器 wrote:
對方現場態度就是這個...(恕刪)

既然你已經提告了就交由法院去解決
除非你要撤告再雙方協調
華A英雄 wrote:
隔天就提告?
連和解機會都不給對方

請先分清楚權利與義務
汽車從後方撞擊前方車輛
道歉是基本禮貌
提出告訴是當事人的權利
不然換成你來當被撞的人再說給和解機會?
能不能和解要看誠意?
不然如何在社會立足?
目前暫時事已這個打算來處理這場車禍,感謝你的回文
soziohall wrote:
既然你已經提告了就交...(恕刪)
當下他的一付不在乎的樣子,促使我隔天就對他提告,我也懂已刑逼民之類的手段,但這些前提都只是錢而已

當下沒有道歉,且完全不當回事,我真的不知道我還要給他什麼和解考慮的時間

曉得 wrote:
請先分清楚權利與義務...(恕刪)
巨大兵器 wrote:
太太運氣不好,走路一...(恕刪)



看起來,你都知道該怎麼做了。
終極手段,提告傷害都始出來就。
一開始就不需要和對方爭論誰對誰錯了。


對方應該是沒經驗。
在台灣,騎車受傷最大。還敢在那邊爭辯。


看得出樓主很氣。
我不評論誰對誰錯,畢竟眼見為憑。
不在現場,不敢說什麼。
但發生事故,若是沒能好好說話的。
這種的,就別跟他囉唆。
我之前遇過幾次小事故,和對方交談都不會超過五句話。
大致就是,我們按規矩來。
報警,接下來讓保險公司處理。
當然有幾次被追撞,我當然沒有好臉色。
但不會去爭論對錯,反正警察會丈量,會做筆錄,保險公司會追討。何必一定要對方說誰對誰錯呢?

巨大兵器 wrote:
太太運氣不好,走路一拐一拐地過了今年2018的新年
除夕前兩天,我太太騎車行駛縱貫公路發生車禍,道路狀況為三線道,機車直行,行駛於中線車道,汽車則行駛於待進入左轉的內線車道,汽車因變換車道,導致直行的機車左後方被撞擊,(機車倒地位置如圖)中線道路可行駛機車

太太車禍地點離家約兩公里,接到電話後匆忙騎車趕至現場,現場沒有移動,機車倒地多處外傷,所幸太太身體並無大傷,外觀目測也只有膝蓋處褲子破了,事後去醫院檢查,膝蓋處破皮,腫脹瘀血,身體也有多處挫傷,太太身形嬌小,體重約37kg,當下看到太太還能站在現場,心理鬆了口氣,詢問太太事發經過,她的意思是當看到汽車靠過來時已來不及閃躲,之後則詢問對方車主的開車動線,了解狀況後,我詢問汽車駕駛人為何變換車道不多注意後方來車,而導致我太太受傷,
他的回答是:我有打方向燈耶!妳怎麼不講你老婆騎太快,當下聽到這種回話,除了憤怒,已無法再跟這種人繼續對話
好險我太太平常膽子就很小,所以騎車也不敢騎太快,如果真如他所講的,是我太太騎太快,在不及反應的狀況下,機車不可能只是倒在他撞擊點處附近,且當天可能就不是太太自己打電話給我了.
發生車禍時,對方老婆也有下車,在他擺著一付傲慢的樣子時,基本上都是他老婆幫忙在解釋一些無意義的對話,因不是他老婆開車,我這邊也不多著墨在他老婆身上了,但他說講的這些對話,如果被撞的是他老婆,他也同樣說的出來嗎?
現場後續,警察到場拍照等相關車禍處理後,我就急忙帶著太太先去醫院了
,而對方則是先去警察局做筆錄當晚傳個簡訊,表示關心
(內容大約是讓我太太受到驚嚇表示很抱歉,員警說我有保險所以之後交由保險處理就可以了,之後就沒再連絡過了。
是的,他有保險,我太太的機車也有保險,開車在外,大多數的人誰不買保險,我自己的車也因為路上太多怪物,我還有買超額險,所以像這種沒人死的車禍大家都賠得起,但他今天這種開車方式與觀念,我真的無法接受。
太太拿到汽車駕照已經好幾年了,但開車次數不超過五次,婚後也擔心他開車的經驗過少,而造成別人的悲劇,也沒有讓他繼續開車,現在才發覺是我錯了,未來應該會多訓練太太駕車不要再騎機車了。

目前已於車禍隔天於警察局提告對方傷害及財損,太太這邊的機車有保第三責任險也已通知保險公司,前幾天也有接到對方保險公司(新光產險)的來電了,關於財損的部分,及醫療賠償的問題,對方的保險態度不錯,也是希望能幫我們解決問題,但對方車主這種態度,讓我沒辦法跟他就這麼解決,所以發了這篇文章,懇請各位先進給我點建議,感謝。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與意見,正面反面都會有,但還是希望您能假設站在自己的家人或親人或愛人發生這起事故的立場上留言,感謝。

車主看起來年紀因該不超過30歲,或許也會看到這篇文章,如果你看到了,也歡迎你來留言。

告了就告了
等結果吧
因為我也不是車禍當事人,他變換車道,我太太直行,固然路權是屬於我太太這邊的,但我也並不贊同機車就可以完全都不注意對方是否變換車道,但因為我太太時速不是很快,且撞擊點在我太太左後輪,而非我太太前輪去撞擊對方汽車,這樣的狀況下,我不懂對方為何可以用這種傲慢的態度與我有打方向燈耶這種說詞來回答我,是因為有保險嗎?

至於你說的在台灣騎車受傷的最大,我對此也認為很無奈,今天如果是我太太的錯,雖然她受傷了,但我還是會誠心誠意的向對方汽車駕駛道歉的,至於車損賠償的部分,我覺得該賠的就該賠,對錯應該要釐清,而不一昧的只因傷者最大

bibliophlist_32 wrote:
看起來,你都知道該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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