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沒擦撞卻被告一問

這幾天家裡收到交通隊的通知
說我們在過年前2/13發生交通事故
打電話去詢問後瞭解了事情經過

地點:路邊黃線區域
時間:約晚上9點多
對方車:疑似白色進口新車
我方車:十幾年白色國產車外觀不佳

對方車主說他每次停車前都會看車子四周是否有損傷
當天他去牽車時發現車子的左後方有些許刮痕
過來看停在他後方的我們這台國產車右前方有刮痕(但老車本來車上就一堆刮痕...)
他認為上面有A到他白色車的漆殘留,但我看警方那邊的照片怎麼看都看不出來
加上兩台都白色車
於是對方報警調路口監視器
看到我們有在他車子旁邊路邊停車

這時我才想起來2/13那天的事情
但我和家人很確定沒A到他的車
因為看外觀是新車+進口車,本身停車就會很謹慎小心
副駕也都有幫忙仔細看距離

但對方現在僅憑幾張照片就咬定我們A到他的車
1.他車子左後方的刮痕
2.我們車子右前方的刮痕
3.晚間非常模糊的路口監視器(車牌完全看清楚,只看到有車子在路邊停車)

我們目前是想到幾點
假設對方車子是晚間8點停到10點(實際停車跟取車時間不清楚)
1.請拿出8點停車前拍攝的車身無刮傷照片(需要有手機拍攝時間證明)
2.請拿出10點要離開時發現的刮傷照片(對方已提供,但需要有手機拍攝時間證明)
3.這段期間無其他車輛用同樣方式路邊停車的證據(不然也有可能是我們前幾台車A到的?)

本來我想調行車記錄器來釐清
但時間這麼久了
對方2/13報案
我看通知書是2/24才發文
中間歷經過年假期
檔案早就洗掉了
過年前一天也洗過車...

想請問這種案件一般後續都怎麼處理呢?
謝謝


2018-03-04 2: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邊 被告
對方也要舉證是您的車有A到他的車,如果對方舉證無法足夠證明,應該無法成立

babycoffe wrote:
對方也要舉證是您的...(恕刪)



如果真的有可能A到人家~
就要負責任~
如果確定沒有A到人家車~
就別理他了~

他要告是他的自由~
不爽他浪廢你時間~
就換你浪費他時間~
或許可以反告誣告~
今天如果真的A到
那烤漆費用當然會承擔
只是就憑那幾張照片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他告,當然要他拿出證據啊。難道我和警察說你殺了劉邦友,你就要找出當天不在場證明自己清白? 



對付這種人,只要開啟NPC模式,他說什麼都回他一句:證據呢? 就好了
告人要負舉證之責,二車都有傷痕,也要經鑑定才能確認,如果真的沒A到,完全不用理他,請他有完整的證據直接民事告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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