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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警車飆到時速223公里 仍被保時捷海放

NEWS
公路警察局員警凌晨三點多開BMW警車在中山高林口路段巡邏時,目睹一輛保時捷跑車高速飆車,員警開啟警示燈和警鳴器,並以指揮棒示意停車,但跑車未停,警車一度開到時速223公里,追到保時捷平行時,車主又加速,把警車甩在後面。

公路警局事後根據車號查出許姓車主,依高速行駛危險駕駛、拒絕停車受檢逃逸,開罰2萬1千元,車主不服,以警方僅憑行車紀錄器和目測就逕行開罰,打行政官司主張撤罰。

法院審理時,勘驗警車的行車紀錄器,確認警車開到時速223公里,保時捷一加速,就把警車甩開,警車根本追不上,法官以行車紀錄器也屬於科學儀器,紀錄的影像具客觀性,認定車主高速危險駕駛,判裁罰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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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警車要換法拉利 ?
2018-02-09 8: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BMW 警車 223
sendakgg wrote:
NEWS公路警察局員...(恕刪)

把薑均的山豬買來當警車
sendakgg wrote: 法官以行車紀錄器也屬於科學儀器...(恕刪)

這一判例是不是代表行車記錄器的顯示速度可以當參考佐證了
人民觀感:

買重機的,一定是買來飆車的
買超跑的,都是警察車太爛
罰兩萬多新台幣是在開玩笑嗎?根本不痛不癢...

對於這種惡意飆車,歐洲許多國家基本上是針對車速跟車主身家成等比級數在調漲罰金的...

像這位車主 在歐洲就可能收到上萬歐元的罰款...
開罰有理,取締方式實在危險
有沒有追到不是重點,警察工作目的又不是在賽車

罰單有罰到才是重點


警察和法官,goodjob
建議警車加裝刺針飛彈,追不上,就發射飛彈直接擊落,這種貨再犯率超高,留世無用,廢物一個。
很好奇國道公路警察處理危險駕車的原則
是否跟各縣市警察局不同
「員警執行取締過程應盡量考量比例原則,並使用科學器材蒐證舉發,避免強行追車攔查,以維護警民安全。 」
也只有台灣這種鬼島才會開罰2萬這種金額了
真的是笑死人
開法拉利你罰他2萬?

弱智沒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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