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君您好,您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承辦人,有關AJL-1566號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之行為,經檢視影片內容(處罰條例無處罰"使用方向燈後不轉彎或不變換車道行為"之規定),所以,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謝謝
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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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sport1983 wrote:
這和我以前檢舉過的,打左轉方向燈卻右轉一樣,無法可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