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倒車挨撞兩死看見到撞上僅6秒判免賠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01/1290094

蔡姓女子2015年7月22日無照駕駛,開車載李姓母女與林姓友人,從高雄到嘉義進香,在嘉義水上系統交流道轉入82快速道路時,因錯過交流道口,蔡女停車在交流道出口槽化線處倒車,陳姓男子駕駛的飼料貨車閃避不及撞上,劇烈撞擊後,飼料車撞毀護欄後翻覆,車頭和車身分離,飼料散落一地,2車5人受困車內,經消防隊救出送醫,陳男與李女女兒不治,其餘3人受傷送醫。

事後蔡女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嘉義地院判刑1年,上訴後,法官考量她與死者家屬和解,宣告緩刑3年。

林女及李女及其丈夫則認為,陳男未注意前方狀況追撞蔡女,也有過失責任,因陳男已死亡,3人向陳男任職公司提出民事賠償共470萬元,一審遭駁回,上訴台南高分院,日前仍遭駁回,但可再上訴。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法官勘驗兩車行車紀錄器,蔡女停車倒車再到被撞時間前後約11秒,因肇事地點為彎道,陳男無法看到前方狀況下,直到過彎後,經4秒才看到蔡女倒車燈亮起,這時兩車車距約50公尺,再過2秒陳男即追撞蔡女的車子,但依一般人反應時間推估,陳男要避免追撞蔡女車子的煞車時間,這時至多僅0.94秒,因此陳男根本不可能煞住,也沒有充裕時間採取預防措施,所以認為陳男沒有過失,駁回林女3人的請求。

警方表示,2015年7月22日中午12時許,無照駕駛黑色休旅車蔡姓女子當時準備從國道三號北上銜接水上系統交流道往台82線,因錯過交流道出口,先停在要下交流道的槽化線外側路肩,再慢慢倒車欲銜接交流道口時,休旅車體後方突出至外側車道,這時陳姓男子開著載運飼料的大貨車由後方行駛而來,因來不及反應,直接追撞黑色休旅車。

飼料貨車與休旅車碰撞,劇烈撞擊後,飼料車撞毀護欄後翻覆,車頭和車身分離,飼料散落一地,2車5人受困車內,經消防隊救出送醫,陳男與李女女兒2人不治,其餘3人受傷送醫。


關鍵字: 無照駕駛 國道倒車 女

真的覺得貨車司機很衰,還賠上性命給這三寶駕駛
2018-02-02 18: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道倒車
如果有仇人要報仇,就要先跟他們當好朋友
這樣才有機會開車載他們去朝聖。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針眼巨人 wrote:
https://tw...(恕刪)


貨車司機真的很衰~
不過他是好人~

比對之下~只能說人心不古~

當遇到三寶的時候~
如果閃車可能會造成自身危險的話~
應該是方向盤抓穩~直接撞過去就好~
我覺得法規要改,也要修法納入刑法,將無照駕駛(包含酒駕)上路致他人死亡者需判處死刑、無條件肇事責任為全責,這樣才是台灣人想要的法律。
依您所po。這事真誇張。人心難測,司法除了準備,最重要是運氣,你不會知到下一審的法官想什麼,就算你查証過也不一定是你想的。:(還好這篇正常:)
這個若法院不駁回
以後自殺都去國道上自殺就好了
隨便選個交流道出口附近拉個手剎車等大客車、大貨車來撞
然後說不小心錯過出口才會這樣做
p.s:拉手剎車不會亮剎車燈


我相信也有人說還好這個大貨車司機已死
不然後續法律程序也可以搞死這位司機


而且說難聽點,要倒車也請選路肩或槽化線內
選外側車道真的是討撞,當人家大卡車、大客車剎車距離短??
國道倒車害它人死亡,還有臉告別人要賠償
鬼島鬼民的邏輯真是厲害
鬼島第四寶:948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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