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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問題

各位大大好,
小弟前不久發生車禍,
造成左鎖骨骨折開刀,一年後還要開刀取鋼板,對方沒受傷,只有車損
我是騎乘機車,對方開車

這是現場圖跟照片

關於車禍問題
關於車禍問題

初判表的分析為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對方:左轉彎未依規定,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對於這個分析實在不是很滿意,
想請問如果申請交通鑑定的話,
結果有可能會改嗎?變成我無責這樣⋯
我沒有行車記錄器,
事故現場的路口監視器,已經過了1個多月不知道是否還保存著?

記得當時的狀況是我綠燈直行,車速不快
我有看到他打方向燈,但因為他距離路口也還有一點距離,所以我過路口一半之後自然也就繼續注意前方,結果誰知道他突然轉了過來,我根本來不及反應,他轉過來的時候,我有看到駕駛的眼睛是盯著左邊,沒在看前方是否有車輛,就這樣煞車根本來不及就撞上了,之後送醫院對方沒多久有來,他說他要轉彎去7-11,沒注意到

目前還沒進行調解,也還沒跟他要求賠償的金額,對方有保任意險,因為最近有爬文,我自認我沒錯,但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這一條,似乎會讓對方保險員開出肇責對方7我方3這樣是嗎?

自從出事以來,對方只有當下去醫院,之後住院、出院在家休養期間對方幾乎都沒有主動聯繫,是等我出院後自己跟他聯繫,基本上對方就是比較被動的狀態⋯

我也不會獅子大開口隨便亂喊價,只是覺得如果我要求的賠償金額還要被打折,心裡就覺得不是滋味,畢竟不是我的錯吧?還是我也有錯呢?所以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先進行調解嗎?
如果對方沒辦法賠償到我希望的金額在去申請交通鑑定嗎?

感謝大家
2018-01-26 17: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在台灣有個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兩台行進中的車輛碰撞,以您的情況看來不可能無責,7:3應該是基本的,頂多到8:2,
以警察局的道路監控系統來說,資料留存時間要求是一個月,然而你的事故時間已經超過一個月,要資料還留著是有點難度的,當初發生事故的時候怎麼沒要求警察保存下來??

a030926 wrote:
事故現場的路口監視器,已經過了1個多月不知道是否還保存著?
a030926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前...(恕刪)

你有受傷
談的時候或許跟你想的不一樣
先調解吧!

innolux wrote:
在台灣有個應注意而...(恕刪)


了解,只能等調解時,看對方怎麼說了
謝謝大大

retewchuang wrote:
以警察局的道路監控...(恕刪)


只能怪我自己了
第一次碰到不懂也沒注意
謝謝大大
小小小鼠 wrote:
你有受傷談的時候或...(恕刪)


了解,的確也是得先談過才知道結果,到時候再決定下一步
謝謝大大
a030926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前...(恕刪)


有你po的那張照片應該就夠了吧~~交通鑑定你要去申請~~~~照理說你這圖對方應該全責才對吧,已經跨雙黃線逆向行駛了,還是你筆錄有說自已沒注意到~~~

提告也一起進行免得對方ggyy浪費時間(該急和解的是對方不是你)~~~,

鎖骨斷掉恢復期第一次開刀跟第二次開刀算一起要一年多(我10510月鎖骨斷掉開刀,10610月取出鋼板) 其間10月開刀後至少1個月手是不太敢去動的,當時醫生說要先休息讓骨頭長好,不過復健科主張能早一點復健就早一點)我當時因為復健的時間晚了點所以肌肉有點萎縮~~第一次開刀後住3-5天、出院大約3個月左右就差不多了,肩上開刀附近因為神經多多少少會受損都會有麻的感覺,第二次開刀隔天就出院了。
a030926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前...(恕刪)


依您的案例車禍發生時,路口監視系統的影像檔應該由交通隊處理員警調閱保留,建議您先自費繳納「新台幣3,000元」規費,向所在地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申請,交通隊雙方筆錄、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暨車損照片等相關證據會一併移交「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作為參考,開會當天兩造都要出席,當場會撥放路口監視系統的影像讓列席委員檢視,再詢問兩造是否要補述意見,最後作成「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當收到這份意見書時就能判定兩造的肇責比例(若日後尋求司法途徑亦需提出舉證)。

車禍鎖骨骨折80%發生在中間三分之一的位置,手術採骨鋼板固定(HOOK PLATE)後,建議配合復健科專業醫師與復健師的療程,術後傷口的按摩,二次手術取出骨鋼板復健鐘擺運動需儘快展開,以免併發沾黏性肩關節囊炎(冰凍肩)等後遺症。住院手術到術後療養期間,所有醫療費用收據(需健保門診、國術館自費...不算)、醫療用品收據或發票(術後傷口消毒、3M防水好吸敷料、包紮、吊腕帶)、診斷證明書費、看護費(近親看護)、往返醫療用所交通費都可由強制險賠付給您。

若您是上下班交通往返時發生車禍,在無任何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職業傷病患者就醫免繳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就診請以(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交由掛號櫃台蓋章,住院或在家療養期間的薪資雇主未給付,都可獲得勞保局部分補償。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災勞工

您可參考我的另一篇回文

您可參考我的另一篇回文
釣客 wrote:
第二次開刀隔天就出院了。...(恕刪)

您好!
我最近也是車禍左鎖骨末端骨折
在家需休養三個月

請教一年後取鋼板需休養多久?
正收集整理求償資料
開調解會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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