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電眼車牌辨識取締公車站違停

台灣汽車違規停車一大堆,應該加強執法

2018-01-23 22:15 發佈
設備有裝嗎? 有在執行嗎? 成效如何呢?

之前台北市長提的用監視攝影機抓違規被定爆沒下文,台中居然可以?
keckelly wrote:
設備有裝嗎? 有在執行嗎? 成效如何呢?
之前台北市長提的用監視攝影機抓違規被定爆沒下文,台中居然可以?


與論情況已經大不相同了,
以前是地方機關想要錄影執法,但是遭遇中央法律問題而作罷,
現在是中央機關想要錄影執法,法律問題當然就變得好解決了...就像五股閘道與雪隧一樣,
還有並不是只有台中可以而是至少台北市新北市也會同步進行,
至於設備則尚未安裝,所以沒有成效,
目前聽說預定採用的設備會自動分析車牌,只要不是公車牌照就會自動拍照,
另外,在設備架設之前會優先初步提高罰款,
違停公車停靠區的機車會罰款900-1200元,汽車則是單一價罰款1200元,
另外汽車未來罰款還預定會提至2400元.

lordkon wrote:
台灣汽車違規停車一...(恕刪)





紅線還能停三分鐘以內

台灣法律好棒棒

一國多治

AKB濕吧 wrote:
哇紅線還能停三分鐘...(恕刪)


對壓
還要等三分鐘

爛台灣法律
保護壞人的壓

AKB濕吧 wrote:
哇紅線還能停三分鐘...(恕刪)



公車停靠區應該不太可能是紅線!!
如果是紅線,要嘛公車就違規臨停,要嘛就是地方交通局瀆職亂畫線!

通常公車停靠區都是黃線,而黃線是可以臨停並且以三分鐘為限!!


只能說,有個模糊空間在那邊!
wvsslin wrote:
通常公車停靠區都是黃線,而黃線是可以臨停並且以三分鐘為限!!


錯誤喔!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所以其實只要非公車臨時停車於公車站,就算不到三分鐘也能罰600元的!
公車無故不停在停等區內希望一併處罰
常看到公車停在停等區時,外側兩輪露在線外(沒有車輛佔用停等區)
wvsslin wrote:
公車停靠區應該不太可能是紅線!!
如果是紅線,要嘛公車就違規臨停,要嘛就是地方交通局瀆職亂畫線!
通常公車停靠區都是黃線,而黃線是可以臨停並且以三分鐘為限!!

只能說,有個模糊空間在那邊!
(恕刪)

我不知道其他縣市的公車站怎麼畫。
至少在台北市,公車停靠區會畫一個很大的格子然後寫字,格子的路邊不會畫線,只會在格子的前後畫紅線或黃線。
所以就算是在公車站臨時停車同樣是違規,不會是黃線也不能停3分鐘。

依照法規,不是上下乘客、上下貨物,車輛靜止就是違停,

不一定要三分鐘,

法院也是用此法規在判案,

因為用照片檢舉看不出任何車輛週遭之動態,所以用超過三分鐘最當作證據最好,

用錄影檢舉,

因為看的出5-10秒該車都沒有上下乘客、上下貨物,加上車前車內無人之照片,

用56條舉發絕對不怕申訴,

只看警方願不願意開56條。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