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有做筆錄,有簽和解書嗎?如果有立案,但沒簽和解書,那你就賤一點,找一間認識的診所開一張診斷證明,說明手軸關結挫傷,宜修養一個月,接著在案發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接下來怎麼搞,你就懂了!但前題是你們沒有簽和解書,如果簽了,就只能麻煩當時處理的警察幫你連繫對方付你錢了,因為為了這1000元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怪怪的!
一開始他也覺得他沒有100%肇事責任不過我怎麼想都覺得他在車道上突然開車門,我又是直行車,也沒有超速應該也沒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問題,隔熱紙都那麼黑,完全看不到裡面也沒有人會想到突然開車門明天再連絡他一次看看,不然一直有事情沒解決得感覺也不太好
學涯 wrote:和解是在離開警察局...(恕刪) 和解是在離開警察局之後電話中談妥的,所以我之後有約他去警察局簽和解書不過他說他最近比較忙,再找時間跟我說,就沒啥下文了,大概打過兩次電話跟她約簽和解的事情,都是說在忙
所以說還沒簽和解書了!那就好辦,你就再打電話給他,跟他說˙˙˙˙˙你事後覺得手軸很痛,去看醫生,診斷是關節挫傷,請她立即出來和解付錢,如果一直拖,你就要申請初判表提告了!學涯 wrote:和解是在離開警察局...(恕刪)
eric5860 wrote: 所以說還沒簽和解書了!那就好辦,你就再打電話給他,跟他說˙˙˙˙˙你事後覺得手軸很痛,去看醫生,診斷是關節挫傷,請她立即出來和解付錢,如果一直拖,你就要申請初判表提告了! 不要亂教小心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