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是最前面被撞屁股的Honda,根據她的行車記錄器,路邊的保時捷直接轉出,她怕撞到所以直接煞停,並沒有與保時捷擦撞,但被後面的BMW親屁股。後方的BMW車頭很慘,地上都是碎片,據BMW車主的說法,他要在前方的新生南路右轉,所以切換到外側慢車道,視線死角也不知道保時捷直接開出來,朋友的Honda直接煞停。
警方到場後,直接說是那台BMW未注意前車狀況,肇則比例幾乎100%,但車主有保險,所以朋友Honda的修復費用完全由保險公司理賠沒有問題,車主事後也有撥電話給我朋友致歉,而保時捷車主當場認為他沒有問題,沒等警察到場就說趕著開會要離開,還移動了車子,但因為警察未到場,朋友及BMW車主不敢移動,保時捷也被困在裡面動彈不得而作罷。
因為朋友是虔誠的基督教徒,因為她煞停而讓後面的BMW撞成這樣(聽說修車費幾十萬)實在很不忍心(她說對方人非常nice),而朋友搞不清楚路權,警方現場做筆錄時也說是後車100%全責,想聽聽各位大大的看法,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