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初判表上面是所盼第一順位為汽車車主,而我為第二順位
(汽車)對方未依規定禮讓! (重機)而我方口述為超過路段之該限速~
所以我想請問如這樣的肇責,有經驗的版友覺得比例上是多少呢??

目前我重機維修估價方面,光零件(未含工資)就快34萬,如含工資,台鈴說可能約會到43~45上下!這台車是2017年2月出廠,2017年11月掛牌購入,購入為56萬上下,總里程1600公里,牽不到一個月就被出事...心情蠻幹的!


對方車主目前不聞不問,有保險,保險理賠員在事發後的約一個禮拜有打電話過來,跟我確認我方是否有保第三責任險根是否有受傷,我因未投保只有基本強制險(本在12月要保,結果快到12月就出事...),理賠員說這樣雙方的賠損都不小,而保險公司(新光)會對我做理賠動作,大概是這樣簡單幾句後就掛了電話,在過了約兩天後即收到保險公司發的簡訊,大意為車主已申請出險,時至今日後就再也無保險公司消息
目前我在等台鈴的最後含工資的總估價單出來(零件+工資),待收到後再去聯繫對方保險公司,而對方的車損,因我只有基本強制險,所以只能理虧自掏腰包~
我想請問這樣,接下來我該怎做比較好呢??因雙方都有肇責,是該以肇責比例輕重下去做雙方賠償標準嗎?如這樣,已修復重機金額來說,如要到45萬的維修費用,按肇責,對方保險公司也不可能賠到該所需的金額,而如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我想我應該也是按比例償還吧?!
對方汽車(CAMRY汽油)車體受損方面,是右後葉子板嚴重凹陷(延伸到輪拱),右後門凹損,右下側裙,輪框往內偏,有經驗的車友可大概告知這樣的維修要多少嗎?

而我的部份,都在估價單內,說實在撞成這樣我也不太想修,且不到一個月的新車,身體許多處都扭傷,工作也停擺了~~哀...

以上,謝謝,並祝大家騎車開車一切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