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財工具,每月僅行駛約500公里,如此短里程就能順利工作一家溫飽,即使車輛在6年前就有大毛病,
但不修復也開了6年。
車輛狀況就是只能短程慢行,大約20公里以內,開太遠水箱會產生高壓噴水,引擎運轉時,附水桶會
滲漏,冷卻不會倒吸,無循環功能,但水溫扔然在正常範圍,考量本身經濟壓力,暫無力修復車子,所以
繼續使用。
近日卻接到一封公文,指示到1月31日前須前往環保局檢測排氣,但想到檢測排氣都是油門催到底好幾分鐘,
如果車輛狀況正常,雖然傷引擎,但一定能順利接受檢測,如今小的知道我的車子如果油門催到底可能開著
進去檢測,拖著繩子拉出來,一想到此非常憂心。
求各位前輩看一下公文內容,其中第六條好像未到測也不會馬上開罰,不知有沒有人收到類似公文?如果你們
的車輛情況和我一樣,你們會怎麼做?求大家給我意見,謝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