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只拍到過斑馬線

以下是紅燈右轉,有拍到過另一路口的斑馬線


以下為回覆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6-12-14向本局警政信箱反映「XXXX-XX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案件編號A10612140071,經交本局湖內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檢視所提供資料確認後,無該車紅燈經過停止線之影像、違規行為不明確,故無法依規定摯單舉發。
本案聯絡人:鄭添寶
聯絡電話:07-6937027
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局長 何明洲 敬上



junsport1983 wrote:
不用拍到停止線也會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