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時間,由國道3甲接辛亥路,車潮擁擠大家乖乖排隊,等待行駛平面車道的號誌。
忽然一輛計程車為了貪快,從車行地下道專用車道不管後方有無來車硬切至平面車道...
最常見的還有:上班時間大家排隊等待從快速道路出口轉一般道路,時常有計程車硬是衝到出口閘道處,再來個插隊硬擠。
請問類似這種情況,難道都無法可管?
omgmm wrote:
有時候運將也是迫於無...(恕刪)
無奈,老實說我不認同,客人愛在危險的地方下車,司機是有主控權,是可以引導的,
從司機開始教育乘客,慢慢的乘客就會改變.
但~~台灣太多奧客,太多為了賺錢只能服從的司機,真心覺得應該像香港一樣,
有禁區,違反就是罰錢,要是可以連乘客都罰,更好,講句難聽點的,就是沒被罰錢,
不會痛,人有需要這麼犯X嗎?有道德點很難嗎?
更別說還有一堆人喜歡在路口叫車,難道不知道路口十公尺是紅線禁止停車嗎?
被罰個幾次,連乘客一起罰,看哪個司機敢停車,沒有司機敢停車,乘客就會被迫到合法的地方叫車,
還有就是那種在路邊看到內線有小黃,叫車~~小黃就從內線衝到外線去,
為了賺錢,小黃不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乘客我只能說等你的家人或是你自己因為這樣出事了,
你才會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但~~違法嗎?不,這是道德問題,所以~~台灣啥都不缺,
就是缺德.
端看有沒有心讓他付出代價
小黃視力超好
老遠看到警察就裝乖
要奢望靠警察料理小黃囂張違規
比中樂透頭彩還要困難一百萬倍
再說不管藍綠
警察都被當高官私人保全用
勤務項目繁多
哪有剩餘心力關照小黃違規
小黃的罩門在後方
用車載影像行車紀錄器就足以應付
最常見的闖紅燈,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或越線,跨越雙黃線或雙白實線,未依標線左右轉
全部都可以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理
後車牌刷白請送監理所檢舉
另外菸害防制法將計程車納入大眾運輸車輛
小黃不能在車上抽菸
拍到一件受理檢舉罰2000元
台北市府另編列檢舉獎勵金給檢舉人
等紅燈旁邊有機車騎士時抽菸拍到
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向警察局檢舉
罰600元
可用的法規很多
就看要不要出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檢舉請在7日內送件
警察認定是發生日加6天內
如果每個人都想當好人
那就彼此多忍耐
有人認為去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超過100萬件是檢舉氾濫
但修法減為7日內檢舉有效還有這麼多檢舉量
表示交通違規行為已經讓民眾忍無可忍還擊爆發
不知道哪些行為是違法犯錯
掛號信會通知讓對方有改正行為的機會
全面加稅不公不義
使用者付費天公地道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