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案件,本來以為慢車道有違規停車占用可能會不予舉發,沒想到還是舉發成案了三輛機車因為機慢車優先道有違規停車而行駛禁行機車道警方來信說已經違規情況開罰的通知所以,機慢車優先道有違規停車並不代表機車就能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若有違規停車情況還是跟在後面停等比較好也合法,若想要路權就請開車或騎重機
chang2520 wrote:這位展哥是極端大四輪...(恕刪) 以前我一直以為是反串因為他拍的多半是不得已被逼到路中間騎的白牌正常人不會這樣沒想到竟然是認真的!如果是我被這樣陷害……一想到我火都上來了
Speed Wick wrote:以前我一直以為是反串因為他拍的多半是不得已被逼到路中間騎的白牌正常人不會這樣沒想到竟然是認真的!如果是我被這樣陷害……一想到我火都上來了 法規就是這樣要怪檢舉人?怎麼不怪那是誰規定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