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網友的貼文讓我也想請問大家一個法律問題,前幾天我騎車經過路口,路邊站著一個人在等紅燈(他沒站在斑馬線旁,大約離離2-3公尺 如下圖箭頭位置),但他在我快到達他前面時突然衝出來。還好我騎得慢所以閃過,請問大家如果真的撞到的話是我的責任較高嗎?
+100在日本京都市區的小路, 便利超商的貨車司機小心翼翼的開著車, 深怕撞到行人的態度, 我印象深刻路小就小心, 人多就小心, 塞車就小心, THAT'S ALL台灣騎機車的腦袋都隨著油門便利(只會催油門不會用剎車)及排氣污染(車陣中吸廢氣快死了)而失去思考能力, 只想快點離開橫衝直撞無視別人存在.真的怕慢慢魯過去, 真要快就按喇叭提醒, 但可笑的是很多人連喇叭都不會按, 按到別人抓狂, 只是要提醒一下下的時候, 輕點一下, 而不是很多三寶就只會大力按一下whathell wrote:你錯. 這不用問....(恕刪)
謝謝兩位的回答,我自認騎車/開車 都是很小心及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也因為騎得慢而且很早就注意到該位行人所以沒發生車禍。防禦駕駛的觀念真的很重要不然這次我就GG了。 再請教一個問題,假設行人未走斑馬線且闖紅燈的情況下,騎車為了閃避行人而摔倒了,這樣還是騎車的錯嗎?
如果撞到我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當時的情況是該位行人他走的馬路的邊緣就停下來,所以我認為他是停紅燈,沒想到過了幾秒後他只顧著看巷子沒車就衝出來, 在這個過程中他的頭都沒轉我這個方向看一下. 從我的視角來看他的行為跟假車禍的行為很相似.kkzhd wrote:有行車記錄器或監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