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PO出的照片及影片
只是這樣的話
個人預測有9成以上的機會會被警分局打槍退件"
文山跟內湖分局不會因影片"過短"而退件
而且這是同一記錄器的前後鏡頭...
(除非照得到座駕內沒人
不然併排我都"只"檢舉成臨時併排....)
也就是說
A辣大碰到的那種"刁難"
我還沒遇過!
But
文山分局的已經打定主意不處理同一車輛幾分鐘之內的不同違規行為
他們(經過幾次的電話對談,我確定他們有在看01這)常長篇地回覆我說 "行政罰不適宜短時間內重覆針對同一車輛開罰"(即使是不同的違規, 如先跨越雙白線, 後又轉彎不打燈)
內湖分局的則比較不想舉發後鏡頭拍的
如我在左轉專用道持續打燈等待左轉
後鏡頭一直拍到一堆直行車就是要臨到路口才向右擠(且跨越雙白線)...
他們的某先生還曾回覆我說: 不舉發因為"沒影響..."
(喀...如果是直行車道被擠的車主去檢舉, 就會是有影響是嗎!?
那承辦的警員不就算準大部份人只會罵...不會抽記憶卡出來檢舉....)
南港的就不說了
我認為那是台北市內最無擔當的分局!
申請釋憲好讓民眾不能檢舉牠違規? 牠不如去給狗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