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5511 wrote:他的保險員說是7:3因為我沒保財損... 除非有特別的原因或證據,否則一般來說大概都在 7:3,就算上法院,判下來的肇責比也不會差太多(8:2 或 6:4),(若有足以翻盤的證據則另當別論)保險公司常處理這類事件,所以會建議當事人儘早和解,不然花了許多時間成本,結果卻差不多,反而得不償失!機車第三責任險一年大概一千左右,建議在強制險之外加保此項,騎車上路比較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