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六號,騎車回家的路上,經過一輛計程車旁時,計程車車門突然打開,造成我差點撞上,之後我停車口氣不悅的跟司機理論,司機突然腦羞從後車廂要拿球棒攻擊我,之後我被抓住衣領,不斷被逼退(最後是被推一把,退至車道上),我當下很恐懼,只能一直退到雙黃線上。司機則在機車道跟快車道上走動跟叫囂。
後來第一台機車看到司機擋在機車道有煞住,第二台則煞不住,撞上第一台,司機也有被撞到。
我當下是趁沒車趕快跑去對面店家借電話報警,司機和他的友人則是把球棒拿去藏起來,警察來後分別做筆錄,司機則說沒拿球棒也沒要打我.....
最後我也去提告司機恐嚇了(再兩天開庭)
受傷騎士我都有打電話去關心,第二台騎士打給他第一通電話,他說沒事小擦傷,機車該修的修一修幾千而已,過幾天再打給他則說車子修四萬二,不賠就要告過失傷害。
後來有去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研判表,第二台騎士肇事原因是未保持行車距離,我跟司機是行人不得任意在道路上穿越。
前幾天開調解委員會,第二台騎士則向我跟司機求償四萬二,司機不肯賠,他則把目標鎖定我,要我賠,我跟他我也是被害者,但我願意包個紅包六千給他,他也不要,說不賠要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各位懂這方面的01友, 我還是個出外求學的學生,實在沒那麼多錢,我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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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昨日12/19開告司機恐嚇的庭,司機完全沒悔意,還拿出輕度身心障礙證明,說他手殘障怎麼拿棍棒跟抓我衣領推我到車道,拿球棒也狡辯說拿小木棍,更誇張的是明明是他追我卻說是我追他害他被車撞,要反告我傷害,遇到這種人撒謊完全不心虛,真的很無言....
G-PLUS wrote:
你人站在雙黃線,兩...(恕刪)
第二台騎士,那時候做筆錄說他都沒看到,只看到前面那台突然煞車,他煞不住就撞上了
那個地點距離左右兩個紅綠燈都在一百公尺內,所以行人是不能在道路上穿越沒錯,他就是咬定我站在雙黃線上,但我是被推到車道上又要被拿球棒攻擊,真的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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