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t120 wrote:好奇地請教,若是影...(恕刪) 走法律途徑才是醉女,還沒走完程序是店家,因為店家保管車子即使有影片有証據,法律上還沒宣判都沒責任,不過店家其實也不會有事啦告一定會告醉女,何必浪費資源告店家呢
硬體方面就影片上確實看不出來有什麼財損我猜應該是店家保留事故現場無法正常營業所造成的損失aklasse wrote:車損沒意見,但看新聞的影片,那張店損估價單要4萬1,是什麼樣的地板和塑膠片要這樣貴。看起來也沒撞到店家裝潢,這樣要4萬1,是貴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