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各位看看兩件有趣的國道方向燈檢舉結果比對一台是變換車道開始前一刻停止燈號另一台是變換車道結束前時開始燈號讓各位猜猜是否都能舉發呢?點進去連結就能看到答案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Ph6lZO8KTY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RFaQaFHbxw剛好由同一個國道大隊處理的,所以算是很好的參考。
法規上第一個是OK的,第二個不行個人習慣在變換車道前會先至少閃三下後再做變換,變換過程約2-3秒左右(我很注意欲變換之車道之前後車位置),完成進入車道後方向燈會大約再閃三下,所以兩個影片我都認為沒做到告知其他駕駛人遇變換車道以及給予足夠應變時間。但我覺得這就是台灣人,因為我的安全距離都會被插入。即使提早告知要變換車道後面的車輛也不會禮讓balabala...
方向燈要幹甚麼用的?讓前後車輛知道你的"未來"動向啊~~你他媽的都已經切出去了,才亮燈,是有個屁用 = =?所以第二個案例本來就是欠罰,方向燈有打跟沒打一樣,路上不少這種三寶"補打方向燈"的,真是匪夷所思。第一個還可以接受,至少他要換車道前有先亮燈,歐規車的方向燈滿多有這種設計,輕撥一下他會亮三~四次,以供換車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