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A車,對方B車臥龍路是一條中間有大排水溝但兩邊都是雙向道的馬路我們雖同為左轉,但我在排水溝右側轉出,對方是排水溝左側轉出當天A左彎後已直行一段路後被同樣左彎的B從左後方撞上當下來不及反應且車上有孩童已移動車至路邊,但保有行車記錄器均未超速酒駕闖紅燈初判判定雙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但撞擊角度來看,我們根本不是"並行"想問如果我能提出行車記錄器走鑑定,那肇責比例可能是多少?
橙橘 wrote:小弟A車,對方B車臥...(恕刪) 我不清楚臥龍路口上的標線是如何劃分,不過按照常理,雙線道路左方大多是劃左轉專用或直行與左轉並用,而右方則是右轉專用或是直行與右轉並用,所以如果我是B車,我應該主張A車是從非轉彎車道插入B車行駛路徑中,然後負擔應注意而未注意,AB車大概6:4,如果有辦法證明已注意而無法應變,搞不好A會負擔大部分的責任。如果不考慮轉彎先前標線的設計,處於並行轉彎的話,A車在前佔優勢,但B車是內側車道,,AB應該是5:5,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另外就是,我認為轉彎可視為直行路徑的延伸不,所以轉彎時內側車道轉彎後應該還是在內側,外側車道通常還是在外側,以圖例來看,A車在轉彎時從外側變換到內側車道,應該也可以算是一種變換車道的情況,如果是在直行車道上,A車的責任應該會更多,我想A車會到7成到全責,端看B車提出的已注意而無法避免的過程,被採信的高低來決定。
橙橘 wrote:但撞擊角度來看,我們根本不是"並行"...(恕刪) 對,你們不是並行照圖解的說法你A車從外側(不知是否直行車道,直行車道你肇責更大)左轉切到內側,去侵佔到原本就在內側的B車路權我預估你肇責至少五成~七成以上,個人猜測,勿炮我